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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籍货轮撞杭州湾跨海大桥案将开审
日期: 2008/08/13 15:40
摘要: 11日中午,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从嘉兴乍浦二期码头附近海域走锚失控后,船舶右舷顺流撞击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造成大桥的引桥和北航道桥南高墩区结合部位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结构物毁损,严重影响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工程建设进度。8月12日,中国杭州湾跨海大桥指挥部将撞击大桥的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船东SOLEADO公司及其经营者AEROMIC SHIPING(S)船务有限公司告到宁波海事法院。

  812日,中国杭州湾跨海大桥指挥部将撞击大桥的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船东SOLEADO公司及其经营者AEROMIC SHIPING(S)船务有限公司告到宁波海事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给大桥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7882157元。

2006811日中午,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从嘉兴乍浦二期码头附近海域走锚失控后,船舶右舷顺流撞击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造成大桥的引桥和北航道桥南高墩区结合部位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结构物毁损,严重影响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大桥工程指挥部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对肇事的“BITUMENEXPRESS”货轮实施了扣押,同时责令该船船东提供9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历经两年时间,经过数十次的协商谈判,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等原因,终无结果。宁波海事法院王舜毕法官告诉记者,812日是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一天,大桥工程指挥部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得到法律保护,故将对方告到法院。据悉,宁波海事法院已受理了此案,经过调查取证后,将择日开庭审理。

来源:新华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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