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蛮子(知名天使投资人):
人死不得复生。吴英罪不当死。
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
若法无定律,岂可以死试律?
李开复(创新工场董事长兼CEO):
我投给了"罪不至死"这1个选项。
张朝阳(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
唉,惨!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
刀下留人!!
王巍(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
吴英案是中国民间金融环境的产物,是融资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事件。将制度和社会问题归结到一个毫无特权和资源的草根女子身上,这个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判死刑不仅是法律的耻辱,也是全体公民的耻辱。看看当年因投机倒把和非法集资被处死的王守信,邓斌,沈太福,有几个值得法律推敲? 还要加上一个吗?
刘春(搜狐公司副总裁):
我觉得吴英罪不至死,她至少比那些贪腐过亿的贪官罪责轻吧?
张培鸿(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
吴英案,在定性上是完全错误的。原本以为,容忍他们在程序上严重的拖沓违法,可以换来局部的修正,至少能在量刑上留个活口,没想到最终还是变成权谋者展示冷血颟顸的舞台。吴英的血,将是向司法及背后一整套体制的献祭。
吴策力(《中国足球内幕》作者):
吴英案,争议不在其死刑,而在于核定死刑的标准是否恒定。公民听多了众多巨贪的“死缓”、“撤销党内...”甚至鸟毛都没有一根的无厘头判罚后,觉得这有点突兀。照这个标准,最近中海油那艘船“进水坐底”,也应该砍几个脑壳来摆起。
“亿万富姐”吴英能够迅速崛起,无疑是靠借债,但由于没有度的把握,最终导致自己的奢华和官员的腐败,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自己走上不归路。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院认定,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错综复杂的吴英案终于有了定论。不论我们持有何种态度,一点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反思。亿万富姐吴英能够迅速崛起,无疑是靠借债,依靠无数张借条。正印证了那句名言,上帝让其死亡,必先让其疯狂。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百姓常言,无债一身轻,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情,吴英忘记了这些,最终导致自己走上不归路。
举债数额越滚越大,吴英无法自拔尚可理解,但借债始终给出奇高利息,就明显具有诈骗之嫌。吴英开出的投资回报诱人,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这一利息,远远高于民间的其他利率,这也是导致吴英迅速找到许多下线的重要原因。为了吸引更多的民间借贷,她放出的利率不断攀升,其中一笔900万元的贷款利率甚至开到了每年400%的惊人数目。这样的利率,是没有那家企业能够承受的,最终沦为庞氏骗局,给他人造成伤害,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支撑无度借债的,必定是神话,普通人变成神人。关于吴英的传说增添了神秘色彩,令许多借贷人对她更是深信不疑。在大量借贷人心目中,吴英是个“有钱人”。关于她的第一桶金,有一种说法称,吴英曾失踪3年,在国外认识了南亚某国的一名神秘人,神秘人遇害后分得大笔财产。传言中的财产最高达120亿元。2006年吴英逐步出现在媒体中也以出手大方的形象示人,除了在富豪榜上露脸之外,她还主动要求在慈善事业上“发光发彩”,找到东阳市政府,要求捐赠500万元。
借来的钱本应好好利用,导致毁灭的必定与奢侈和腐败有关。吴英所借来的钱似乎并没有多少放在公司运营和再投资上,很多钱都飞快地被她花了出去,她花2300多万元购买珠宝送人或用于抵押,随意就捐赠了230万元,光是买车,她就花了近2000万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辆法拉利高达375万元,买名衣、名表花去400万,而高档场所的消费,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高达600万。被判死刑后,吴英检举了当地十几名公职人员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期间,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因犯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终结无度举债的和防止悲剧发生的应该是完善的融资制度和合理监管,让阳光照亮灰色地带。吴英案折射出了当下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制度不健全的困境。在商业野心难以获得官方金融机构支持的境况下,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选择在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求助于民间资金。对这一行为论罪与否、量刑几何,将直接成为未来量度中国民营企业与民间信贷对接自由度的参照案例。这一讨论,不会随着吴英终审死刑判决书下达而画下句号。
人死不得复生。吴英罪不当死。
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
若法无定律,岂可以死试律?
李开复(创新工场董事长兼CEO):
我投给了"罪不至死"这1个选项。
张朝阳(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
唉,惨!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
刀下留人!!
王巍(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
吴英案是中国民间金融环境的产物,是融资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事件。将制度和社会问题归结到一个毫无特权和资源的草根女子身上,这个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判死刑不仅是法律的耻辱,也是全体公民的耻辱。看看当年因投机倒把和非法集资被处死的王守信,邓斌,沈太福,有几个值得法律推敲? 还要加上一个吗?
刘春(搜狐公司副总裁):
我觉得吴英罪不至死,她至少比那些贪腐过亿的贪官罪责轻吧?
张培鸿(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
吴英案,在定性上是完全错误的。原本以为,容忍他们在程序上严重的拖沓违法,可以换来局部的修正,至少能在量刑上留个活口,没想到最终还是变成权谋者展示冷血颟顸的舞台。吴英的血,将是向司法及背后一整套体制的献祭。
吴策力(《中国足球内幕》作者):
吴英案,争议不在其死刑,而在于核定死刑的标准是否恒定。公民听多了众多巨贪的“死缓”、“撤销党内...”甚至鸟毛都没有一根的无厘头判罚后,觉得这有点突兀。照这个标准,最近中海油那艘船“进水坐底”,也应该砍几个脑壳来摆起。
“亿万富姐”吴英能够迅速崛起,无疑是靠借债,但由于没有度的把握,最终导致自己的奢华和官员的腐败,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自己走上不归路。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院认定,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错综复杂的吴英案终于有了定论。不论我们持有何种态度,一点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反思。亿万富姐吴英能够迅速崛起,无疑是靠借债,依靠无数张借条。正印证了那句名言,上帝让其死亡,必先让其疯狂。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百姓常言,无债一身轻,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情,吴英忘记了这些,最终导致自己走上不归路。
举债数额越滚越大,吴英无法自拔尚可理解,但借债始终给出奇高利息,就明显具有诈骗之嫌。吴英开出的投资回报诱人,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这一利息,远远高于民间的其他利率,这也是导致吴英迅速找到许多下线的重要原因。为了吸引更多的民间借贷,她放出的利率不断攀升,其中一笔900万元的贷款利率甚至开到了每年400%的惊人数目。这样的利率,是没有那家企业能够承受的,最终沦为庞氏骗局,给他人造成伤害,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支撑无度借债的,必定是神话,普通人变成神人。关于吴英的传说增添了神秘色彩,令许多借贷人对她更是深信不疑。在大量借贷人心目中,吴英是个“有钱人”。关于她的第一桶金,有一种说法称,吴英曾失踪3年,在国外认识了南亚某国的一名神秘人,神秘人遇害后分得大笔财产。传言中的财产最高达120亿元。2006年吴英逐步出现在媒体中也以出手大方的形象示人,除了在富豪榜上露脸之外,她还主动要求在慈善事业上“发光发彩”,找到东阳市政府,要求捐赠500万元。
借来的钱本应好好利用,导致毁灭的必定与奢侈和腐败有关。吴英所借来的钱似乎并没有多少放在公司运营和再投资上,很多钱都飞快地被她花了出去,她花2300多万元购买珠宝送人或用于抵押,随意就捐赠了230万元,光是买车,她就花了近2000万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辆法拉利高达375万元,买名衣、名表花去400万,而高档场所的消费,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高达600万。被判死刑后,吴英检举了当地十几名公职人员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期间,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因犯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终结无度举债的和防止悲剧发生的应该是完善的融资制度和合理监管,让阳光照亮灰色地带。吴英案折射出了当下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制度不健全的困境。在商业野心难以获得官方金融机构支持的境况下,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选择在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求助于民间资金。对这一行为论罪与否、量刑几何,将直接成为未来量度中国民营企业与民间信贷对接自由度的参照案例。这一讨论,不会随着吴英终审死刑判决书下达而画下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