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房超过1000万套,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任务,资金、土地、工程质量等许多难题在实践中破解。
然而,新的难题再次出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洛阳等城市共清理出9800多户骗保家庭。面对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翘首期盼,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
为啥总是堵不住资格造假
最近一个月,北京、上海、河北、河南等地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将保障资格审核标准、操作办法、监督方式和退出机制做了严密设计。
此前一些地方不断加大查处保障房分配中的违规行为:在河南省的专项治理行动中,查处了郑州85户家庭提供虚假户口骗购经济适用房、开封30多人骗购经济适用房27套、洛阳2077户家庭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等一批问题;北京和上海也分别查处了5144户和2645户骗保家庭。
河北省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罡说,从已查处的违规案例来看,造假者都经过了基本审核和公示,但显然是失效审核和无效公示。
在北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上,一些来自于烟草、电信等行业申请者的家庭收入为零,令人疑惑;凭着一份假收入证明,农业银行一名员工“突破”资格审核,出现在银川市经适房申购公示名单上……河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梁跃民说,审核中有些属于常识性问题,比如对申请人收入状况的甄别,只需向单位打个电话,就能发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审核人员不愿意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主动得罪人。河南省通报的案例中,有8名党员干部骗购经适房,审核与公示阶段也都一路蒙混过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说,这次地方保障房新政,强调部门合力的重要性,加强银行、房管、车管、税务等十多个与家庭经济状况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混过关就赚了,不成功也没损失”
为加大对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惩处力度,河北省新出台终身禁入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河南省今年注重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实行从严从快处理……
对违规者惩处力度不断加码,显示出政府维护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决心。一些受访者认为,骗取保障房资格的人员违规成本低,过去一些惩处尚不到位,难有实效。
北京一位姓朱的低保户告诉记者,他周围一些邻居明知不够条件却申请了保障资格,“他们的心态就是,混过关就赚了,不成功也没损失。”这类行为,无形中加剧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量。
廖英敏认为,对于违规申请者的惩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违规者家庭状况一般,惩罚力度可以小一点,如果是比较富裕者或者国家公职人员,则可以加大惩罚力度。管理者对利用这些漏洞恶意骗保者应亮出有威慑力的惩处办法,做到零容忍。否则在“低风险、高收益”惯性中,再完善的预防制度也会露出缝隙。
强制退出不能一刀切
一直以来,我国保障房退出机制是保障房管理的一大“短板”,豪车进出、出租转售、久空闲置……这些保障房小区的“怪现状”屡见报端,且极少有因家境变化而退出保障房的实际例子。这次各地出台的保障房新政,就提出了一系列“强制退出”的举措。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河北省的保障房新政要求,保障对象家境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否则需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或补缴土地收益价款等。
成都市则建立了“梯度退出”机制。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宏说,当廉租户条件改善后,可将其转换为公租房,降低补贴标准;对于租住廉租房的,当其不再符合廉租条件、但仍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时,允许其将房屋按照经济适用房购买。
“现在住进保障房的人越来越多,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步伐也在加快,会有一些人因为收入提高而不能再享受保障房的福利,但地方在退出机制的推行上不能简单"一刀切",可以采取提高租金的办法,或给对方缓冲时间。”廖英敏说。
然而,新的难题再次出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洛阳等城市共清理出9800多户骗保家庭。面对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翘首期盼,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
为啥总是堵不住资格造假
最近一个月,北京、上海、河北、河南等地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将保障资格审核标准、操作办法、监督方式和退出机制做了严密设计。
此前一些地方不断加大查处保障房分配中的违规行为:在河南省的专项治理行动中,查处了郑州85户家庭提供虚假户口骗购经济适用房、开封30多人骗购经济适用房27套、洛阳2077户家庭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等一批问题;北京和上海也分别查处了5144户和2645户骗保家庭。
河北省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罡说,从已查处的违规案例来看,造假者都经过了基本审核和公示,但显然是失效审核和无效公示。
在北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上,一些来自于烟草、电信等行业申请者的家庭收入为零,令人疑惑;凭着一份假收入证明,农业银行一名员工“突破”资格审核,出现在银川市经适房申购公示名单上……河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梁跃民说,审核中有些属于常识性问题,比如对申请人收入状况的甄别,只需向单位打个电话,就能发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审核人员不愿意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主动得罪人。河南省通报的案例中,有8名党员干部骗购经适房,审核与公示阶段也都一路蒙混过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说,这次地方保障房新政,强调部门合力的重要性,加强银行、房管、车管、税务等十多个与家庭经济状况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混过关就赚了,不成功也没损失”
为加大对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惩处力度,河北省新出台终身禁入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河南省今年注重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实行从严从快处理……
对违规者惩处力度不断加码,显示出政府维护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决心。一些受访者认为,骗取保障房资格的人员违规成本低,过去一些惩处尚不到位,难有实效。
北京一位姓朱的低保户告诉记者,他周围一些邻居明知不够条件却申请了保障资格,“他们的心态就是,混过关就赚了,不成功也没损失。”这类行为,无形中加剧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量。
廖英敏认为,对于违规申请者的惩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违规者家庭状况一般,惩罚力度可以小一点,如果是比较富裕者或者国家公职人员,则可以加大惩罚力度。管理者对利用这些漏洞恶意骗保者应亮出有威慑力的惩处办法,做到零容忍。否则在“低风险、高收益”惯性中,再完善的预防制度也会露出缝隙。
强制退出不能一刀切
一直以来,我国保障房退出机制是保障房管理的一大“短板”,豪车进出、出租转售、久空闲置……这些保障房小区的“怪现状”屡见报端,且极少有因家境变化而退出保障房的实际例子。这次各地出台的保障房新政,就提出了一系列“强制退出”的举措。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河北省的保障房新政要求,保障对象家境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否则需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或补缴土地收益价款等。
成都市则建立了“梯度退出”机制。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宏说,当廉租户条件改善后,可将其转换为公租房,降低补贴标准;对于租住廉租房的,当其不再符合廉租条件、但仍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时,允许其将房屋按照经济适用房购买。
“现在住进保障房的人越来越多,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步伐也在加快,会有一些人因为收入提高而不能再享受保障房的福利,但地方在退出机制的推行上不能简单"一刀切",可以采取提高租金的办法,或给对方缓冲时间。”廖英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