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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监所 囚犯参与红色活动可减刑
日期: 2011/05/14 19:42

  重庆犯人如果参与“红色”活动,可以作为他们立功受奖减刑假释的一个重要依据。重庆唱红行动走进监狱,再次引发争议。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个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据《重庆日报》报道,当地的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近期让在押人员唱红歌、背诵经典诗文,而监舍书架、床头则摆放经典书籍和红色读物。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日前调研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时表示,开展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就是把红色文化所具有的教育矫治功能融入思想改造和教育转化之中,把在押人员转化成为健全人、守法人、对社会有用的人,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

他说:“无论在监区的工作车间、生活区域还是活动场地,都能看到红色文化的影子,这样的氛围能让在押人员受到很好的熏陶,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造。”

刘光磊还要求,红色文化进监所的工作要不断完善搭建载体,把在押人员参与红色文化传播活动的情况,依法按照程序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立功受奖减刑假释的一个重要依据。

这个消息出街后,一些网民提出这可能使“减刑条件模糊”的担忧。

支持红色文化进监狱,但质疑把参与活动就能成为减刑的其中一个依据的一名重庆市民受访时说:“红色文化可能有助于让罪犯的思维获得改造,但是否能变成具体行为上的改造才是关键。除非受了思维改造后,罪犯能主动积极去做一些符合法定减刑的条件才有资格减刑。”

有法律界人士则指出,这个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不愿透露身份的一名律师告诉本报:“唱什么歌看什么书是服刑者的自由,但把唱红歌看红色读物作为减刑假释的依据时问题就出来了,同样是娱乐,唱别的歌看别的读物为什么就不能作为减刑假释的依据呢?严肃地说,重庆是在用政治在践踏法律。一视同仁才是法律的原则。”

回应网上舆论,重庆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华龙网“梁江平”发表题为“别错误解读为‘唱红减刑’的评论澄清,参与红色活动只是“一个重要依据,不是唯一依据”。

评论提出,在传统劳动改造偏重肢体改造,现在强调要全方位改造,尤其要加强思想改造的语境下,将红色文化的教育矫治功能予以突出强调,既是新形势下加强与创新社会改造工作的与时俱进,也体现了老百姓常说的“帮人帮根,救人救心”。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自2009年掀起“唱读讲传”红色行动以来便频繁引起争议,重庆的走“红”让一些人担心是一种倒退。

比如经过今年1月3日和3月1日两次改版,停播商业广告,主打“红色”和公益节目的重庆卫视,3月份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大幅度下跌,排名全国倒数第二,不敌以综艺节目哗众取宠的湖南卫视。这个面向全国,目标是成为中国BBC的卫视频道,目前正裁员减薪以缩减开支。

  薄熙来今年4月29日与港澳媒体参访团座谈时表示,唱红不是“极左”的运动,而是对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传承,是对青年一代教育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而“红歌”不仅仅指抗战和革命时期的歌曲,还包括爱国歌曲及任何能激发人们积极向上的中国和外国歌曲。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3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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