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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索赔可能超六千万元
日期: 2010/05/24 10:15
律师表示,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案判决生效后可启动索赔,金额或超3亿元(人民币,下同,6100万新元)。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就在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揭晓,针对中关村股票内幕交易可能引发的投资者索赔问题即提上日程。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判决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总计罚没财产8亿元。有关内幕交易罪的事实直指2007年4月到 9月期间黄光裕在中关村股票上的操作,他因此获罪9年,被判罚金6亿元。

  黄光裕之妻杜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也因该案被判内幕交易罪而获刑。杜鹃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许钟民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1亿元。

  5月20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表示,“在07年4-9月间买卖中关村股票而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黄光裕、许钟民、杜鹃等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

  对于黄光裕、杜娟、许钟民三人在中关村的内幕交易问题上,动用了多少资金、获利多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有这样的描述:

  “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亿1500万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亿零900万余元。”

  张远忠说,“由于既往有关内幕交易的司法实践案例有限,在实践中也未出现过索赔额累计超过违法所得,但黄案的影响一旦引发这样的超越,还是应该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比较合理。”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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