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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上床 台教授判赔120万
日期: 2010/01/31 09:54

  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对其指导的已婚女硕士生产生情愫,九十六年间利用海外研讨会议机会,与她共度春宵,生下一女。女主角事后向丈夫悔过坦承婚外情,先生不满副教授为人师表竟与女学生乱搞,事后又不认帐,气得提出民事赔偿。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须赔偿一百廿万元。

  不过牛妻认为,是女学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纵容妻子出轨,去年也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女学生及其丈夫赔偿她的精神损失,但板桥地方法院承审法官认为女学生丈夫并无过失,去年十月判决女学生须赔偿五十万元。

  猛烈追求 两月狂发七十封邮件

  女学生的老公指控,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间指导其妻,但明知女学生也有家室,竟在其妻攻读硕士期间,常以“我女朋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暗示女学生,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实并言明“我们没有空间”拒绝。

  女学生于九十五年七月毕业后转赴英国攻读博士学位时,教授仍不死心,两个月狂发七十封电子邮件猛烈追求。

  赴德开会 一夜春宵后怀孕生女

  九十六年七月,牛某利用国科会ELSI计划前往德国参加研讨会之机会,邀女学生共赴研讨会,会议结束后两人即在英国伦敦的过境旅馆发生一夜情,怀孕产女。

  女学生确定怀了牛的骨肉后,向先生坦承过错,其夫伤心之余,认为牛已不足为人师表,因此向校方检举,并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

  不认骨肉 法院判决下认定侵权

  不过,被告不但不认帐,还与妻子直指女学生是“一味主动以自己的身体作为谢师之礼”污蔑,女学生不甘受辱,才与丈夫向清大性别平等委员会申诉,但牛某仍否认追求女学生,还指女婴绝非他骨肉,最后是因女学生向法院提起强制认领并经判决牛是生父,被告的侵权行为才得以认定。

  牛惠之获知判决后表示,此事件他自认对女学生的老公有亏欠,他尊重法官判决会尽能力赔偿对方,但他也认为对方明知妻子与他之间的关系,还放纵其妻,本身也有过失,法官应采纳他的论诉,责任不全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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