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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女生被收容教养
日期: 2009/07/23 12:45
摘要: 7月20日,一波三折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再度生变,事件主角陈艳在被处行政拘留五天后,又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处“收容教养”半年。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女生被收容教养

  7月20日,一波三折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再度生变,事件主角陈艳在被处行政拘留五天后,又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处“收容教养”半年。

  至此,短短一个多月内,“小学生卖淫案”上演了一幕过山车般的活剧:6月2日当地媒体报道,14岁的刘芳芳(化名)、13岁的刘莉莉(化名)两名小学女生被警方以涉嫌卖淫抓捕,但法医鉴定她俩都是处女。当日,警方在通报中承认小学生卖淫案不成立,涉案人员被停职。4日,警方进一步承认执法简单、粗暴问题。

  然而,6月9日风云突变,事件被警方定性为涉案女孩的父亲刘仕华“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而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警方认为真正的卖淫者是刘仕华的大女儿陈艳,刘仕华故意制造假证据,以其他两个女儿刘芳芳、刘莉莉来误导警方与媒体。刘仕华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拘留,刘的妻子张安芬被取保候审。此后,张安芳在接受采访时也公开承认卖淫。但到了7月初,张安芬、陈艳又向多家媒体反映,陈艳承认卖淫系因受到警方诱供、威胁所致。由抓妹妹变为抓姐姐,昆明警方被舆论质疑为“报复性执法”。7月16日,警方向媒体通报,查到三名与陈艳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的嫖客。消息一出,舆论再度哗然,有网民以“横空出世三嫖客”来形容。

  事发至今,昆明警方先后以新闻通报的形式五次向公众披露案情进展状况,然而鉴于案件中的种种蹊跷,公众的疑虑远未能消除。7月21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10楼会议室,昆明警方接记者专访,就相关疑点作出解释。

来源:南方周末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0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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