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报道,现年52岁的陈征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该中心与日本方面有人员培训方面的业务往来,能够组织中方企业界人员赴日研修或参加会议。严军艳是该中心工作人员,两人后来结识了专门从事出入境中介代理服务的北京龙马企业家服务有限公司日本商务部负责人张永胜和职员王兵。
2005年6月,张永胜与陈征、严军艳联系组织三名与考察无关人员,以到日本参加“洋上研修”考察团名义偷渡。由张永胜提供人员名单,并编造虚假公司材料、工作单位及职务证明,陈征与日方联系获得邀请函,严军艳为出境人员办理签证手续。到达日本后,该三人非法滞留在日本打工,后被遣送回国。张永胜、严军艳从中各获利1万5000元,陈征从中获利3万元。
2006年9月,陈征等人又以参加“环保会议”为名,采取同样方式,组织八名欲到日本非法滞留打工人员,于同年11月偷渡至日本。其中四人被遣返回国,其余人员至今未归。张永胜、王兵从中获利9万元。
法院认为,陈征等四人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法院一审判处陈征和张永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7万元;判处王兵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万元;判处严军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