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心俱乐部:
您们好。首先在新的一年里祝您们有新的发展,事业蒸蒸日上,更上一层楼。我非常喜欢贵报,尤其是华人篇更是爱不释手。现在,我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想请教一下你们,希望查证一下是非黑白。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生于1944年,有四个兄弟姐妹,年轻时参过军,退伍后被分配到广东高州农场工作,在农场与我妈妈结婚,生下我和妹妹两人。在我10岁那年(1983年)离婚,带著我和妹妹回到广东江门市自己的故乡。当时,我爷爷健在,就开家庭会议分家,我爸和五叔被分到了一栋小木楼,1楼分给五叔,2楼分给我爸爸。五叔为了这栋小楼完全为己所有,就借3000元给我父亲,买了现在的平房。当年,我爸真的是分文没有,穷得响叮当的,那一段岁月,真是尝尽了人间百味,是我永远不愿回忆的日子。大约2、3年后(1988-1989年)我爸爸还清了3000元给五叔。道理上,我认为这旧平房属于我父亲所有。
前年父亲因病去世,当我和妹妹准备把这房子的地契办理为工地证,方便以后卖出去时,五叔竟然说我们的房子他也有一半。这房子应该属于五叔的,还是属于我们的呢?又或者是两者一半呢?我们和五叔商量无结果,我是否应该诉讼于法律,争取属于我和妹妹的权益呢?
总结如下:
1、大约23年前(1985-1986年)买下的平房,103平方米。当时是我爸爸借五叔3000买下的,大约2、3年后(1988-1989年)全部还清给五叔。
2、地契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理由是,当年我爸爸刚离婚回到故乡,没有当地户籍。地契一式3份,现在我妹妹手上。
这件事困扰了我好几年,令我很生气,亲人之间怎么为了金钱,竟然可以无事生非,反目成仇?在中国法律上,这房子应该归谁所有呢?是我的一定争取到,不是我的一分不要,这是我的原则。谢谢你们能百忙中抽出时间看完这封信,恳请贵报能回覆我,为我拨开云雾见青天。谢谢!
读者 小雪
小雪:
你好!很对不起,你写来的信我用在这里了,并且首先要对你说,国内的法律纠纷,我们这里没有什么能力帮助你,我刊登出来,首先是希望有对国内法律熟悉的读者会来信帮助你。第二,只是想与你聊一聊,我们都理解你的感受。
我也曾经见过骨肉为了利益而争吵不休的事情——有一次附近住的一户人家死了人,从我家窗口正好能听见他们家儿女们的吵架声,非常厉害,当时我深深地想,怎么会这样呢?可是,无数的新闻或故事都表明,确实会这样。人性并非都是真善美,里面有贪婪和自私,这些人性的弱点折磨著人。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我还不是清官,我能对你说的,真的,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你想想,如果要闹到上法庭与你的叔叔对簿公堂,即使赢了,你的内心也不会好受,等于失去了一个亲人。我是不可想像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去法庭上见,那真是人间的苦痛。无论如何,现在你在气头上,请冷静一点,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能跟你说的就是,退一分,对方也会退,你如果进一分,对方也会进,这是人际关系的基本。
对不起,没能给你很好的答案,欢迎其他读者朋友来信发表对这件事的看法。
杜海玲
小雪:
关于你信中谈及的在中国的房产问题,当然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在那里办。你可以在中国找律师商量,这种事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了结不了的。
不过,亲人之间如果可以有协商解决的途径,当然不必弄到要打官司这么严重。惟一这一点倒是可以在这里谈的。为了一点利益,亲属之间闹得反目,仔细想想很不值得对不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是很珍贵的,失去了就是有钱也绝对换不回来。建议你跟你的叔叔好好谈谈看,抱著解决问题的目的。大家退一步,也许就没事了。如果有诚意,对方一定也会感觉得到的。总之先礼后兵,这是我的建议。
St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