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海啸,导致金融机构出现连锁性破产,加上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许多相关行业和企业困境重重,劳动力市场随之出现动荡。总而言之,海外华人已经深切地感受到寒意袭来。
传统观念需改变
据报道,美国华人申请破产的案件近期猛增。于是,有的律师就“顺应潮流”,把“破产”当作重点业务,还有的律师开始从房地产买卖转为接办破产申请。
据悉,破产案不少是被房市拖累:有的华人在房地产市场红火时,用多个信用卡借款购房,希望房价上涨后出售牟利。但房价下跌后,他们发现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房贷……最后只能申请破产,将住了不久的房子交回法院或银行。
纽约华人律师孙铎说,最近破产申请案增加很多,与当前经济不好有很大关系。金融危机发生后,有的失业华人只靠过去的积蓄生活。但是,他们支撑一段时间后,没有找到工作,又需要支付贷款。也有人身体不好,无法工作,但是需要养孩子,买奶粉。他们欠大笔医疗费用,只能申请破产。
纽约华裔律师黄晓夫从事破产法律业务已有20多年。他说,现在中国是谁欠债谁最牛,美国也一样。银行一听说要申请破产,马上愿意减价。“银行的谈判底线是50%,谈得好的话可以更多。”只要一破产,什么都没有了,这就是优势。
许多华人为了保持自己的信用,到处借钱还债,“这就像是船沉了,把亲戚朋友一块拉下水”。在美国他们申请破产后,再向亲戚朋友借钱就可以东山再起。黄晓夫反对拖到精疲力竭才申请破产。如果遇到还债困难,应该谘询律师,自己离破产还有多远,是坚持到底,还是见好就收。但是,许多华人都宁愿选择自己苦苦支撑。
申请破产需慎重
律师指出,华人认为破产不是好事,不到不得已不申请破产。其实,申请破产不丢人,也不可耻。不仅一般美国人申请破产,美国的大公司也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有效的理财手段。”申请破产可以重新开始。
纽约法拉盛华裔律师陈立枢说,申请破产有一定的不良后果,因此一定要慎重。但如果遇到下列情况,一定要申请破产:不能偿还所欠债务,就要申请破产;债主天天打电话催债,而且无力偿还,要申请破产;如果失业,无法维持生活,可以申请破产。
由于申请破产会影响申请人的信用,因此,如果不申请可以解决,就不要申请。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量入为出”,这样就可以避免走进债务陷阱。其中,信用卡消费就“非常危险”,许多人就是在信用卡上欠债。
另一方面,许多华人对破产并不了解。孙铎说,部分华人对破产并不陌生。例如,2005年10月1日公布新的破产法将要实施后,很多华人赶著申请破产。新法的主要变化是申请破产前要经过综合测试,他们的收入要低于一定的标准,如在纽约,单身的收入不能高于4万4803元,随家庭人口的增加收入数额也增加。而在新泽西州,单身的收入最高限额是5万5008元。但是,这些规定对华人影响不大。
新法还规定,第一次申请破产后,必须在8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此外,有的债务不能免掉,如有学生贷款、欠税、孩子抚养费和配偶生活费。另外,自己过错造成的经济赔偿不能免去。
同时,为了预防有人故意破产,法律规定还要查看在破产申请递交前的90天内是否购买500元以上的物品,同时要看在前70天内是否提取700元以上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