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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诉讼获政治解决 日本首相向中国残孤道歉
日期: 07年12月2期
孤儿诉讼获政治解决 日本首相向中国残孤道歉
福田康夫向中国残留孤儿道歉

  本报讯(记者 张石)日本首相福田康夫12月5日在东京会见了中国残留日本战争孤儿诉讼案原告代表,并向他们表示道歉。这是日本首相第一次向归国的中国残留孤儿道歉。与此同时,鉴于《改正日本残留邦人支援法》于11月28日在参议院本会议中获得通过,全国各地的残留妇人和孤儿决定结束寻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残孤们高度评价本次首相会见和法案通过,认为新的法律实现了中国残留孤儿政策的历史性转换,使他们能够作为日本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而首相会见更让他们听到了等待几十年的国家对弃儿的道歉

  福田康夫首相在会见时说,日本政府关注从中国归来的战争孤儿问题太晚了,他对此深感歉意。福田表示,战争孤儿饱受了令人难以想像的艰辛。

  东京原告团代表池田澄江女士对《中文导报》记者说:5日上午10点,首相会见了我们,有15名残留孤儿代表和3名律师参加了会见。会见时间大约20分钟左右,然后首相和我们一起合影。这次国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通过了改正法,孤儿原告的要求得以全面实现,非常令人高兴。

  她说,福田首相低姿态地接见了我们,并向我们道歉。他表示,长时间以来没有注意到我们的痛苦生活,非常对不起。这时,我们才觉得真正可以作为一个日本人生活了。同时,中国也是我们的故乡,我们要为中日友好发挥作用。

  这次国会通过的《改正日本残留邦人支援法》,从两个方面根本扭转了残留孤儿和残留妇人的生活状况。一个是经济状况,另一个是人的自由和尊严。

  在经济方面,据2004年调查,归国残留孤儿平均年龄为61.5岁、妇人70岁,全体平均66.2岁。而现在的孤儿平均年龄已是64.5岁、妇人74岁,平均69.5岁。在日常生活中,他们还存在著严重的语言障碍,只能说只言片语的日语和完全不能说日语的人,在残留孤儿中占47.0%,妇人中占22.1%。

  从就劳者收入看,夫妇一方就劳者,平均收入为13万零84日元;两方就劳家庭约为28万8000。由于归国者年龄偏大,即使就职了,缴纳年金的年数也有限,年金收入很少。现在,残留妇人和孤儿已经基本退休。其中,有年金收入的残留孤儿为35.8%、妇人等为66.2%,全体为52.4%;每年收入不满36万日元的为25.1%。领取生活保护金的孤儿为61.4%、妇人为55.2%,全体为58%。从以上情况看,他们是典型的弱势团体,所谓生活仅是维系生命。

  从领取生活保护的金额来看,老年人夫妇的家庭(68岁,65岁),在东京都23区内为12万1940日元;地方为9万4500日元。目前,政府已经决定对生活保护金实行减额,生活将更加苦不堪言。

  本次通过《改正日本残留邦人支援法》,将全额支付基础国民养老金66000日元;发放特别补助金,最高可达每月8万日元(东京都地区);在发放生活救助金的同时,政府负担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和房租(上限不超过23万)。因此,一名残留孤儿最低可以领到14.6万日元(东京都地区)的生活费(不含其他补助金),如有配偶者,可再加4万日元。曾经就职就劳、现在领有养老金的孤儿等,在领取政府援助金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养老金的30%(上限不超过28万)。

  另外一个就是自由和尊严。靠生活保护金过活的残留孤儿不仅领取金额少得可怜,还要受到许多监视、限制,甚至社会歧视。残孤打点工挣点钱,要扣除等额的生活保护费;回国探亲、给养父母扫墓,要停发或减少生活保护费。

  他们只能过最低水准的生活,不得稍有奢侈、不得有存款等等。他们还要受到其他日本人的歧视和白眼。一位残留孤儿说,她去超市买菜,一名邻居日本妇女总来检查她买什么,如果发现她买得多一点、好一点,就会教训她:不要这样奢侈,你拿的是我们缴纳的税金呀!九州律师人权拥护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书显示,因领取生活保护金而受到歧视的残留孤儿高达31.4%。住在东京都葛饰区的菅香对记者说:我2岁时被送到吉林市养父母家,他们对我非常好,把我养大成人,如今他们不在了,我作为女儿不能给他们扫墓上坟,心里真难过。说到这里,她流出了眼泪。

  这次通过新支援法基本取消了限制和监视。孤儿们可以自由打工(每月上限如超过28万,支援金停发)、可以有存款、出国期间支援金照样支付(在1-2个月之内,有正当理由可以延期)、可以持有500万日元以内的不动产、可持有金额较少、还款期间较短的分期付款的住宅等。不过,对残留邦人的支援基本上还沿用一些生活保护法的管理方法,因此很多残孤留恋中国,希望回中国定居,但如果不在日本定居可能被停发生活支援金。

  残孤问题得到圆满的政治解决,与各界友人,特别是日本律师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无偿支援残孤们争取人权的律师团,仅东京原告辩护团就有200多人,在全国达700多人。在开始诉讼时,他们不仅没有从残孤那里收费,更自掏腰包支付其他费用。有的律师为支援残孤们打官司,无暇顾及自己事务所的工作,客人锐减;有的律师为了帮残孤打官司,甚至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各地的诉讼团进行集体提诉后,所需费用相当庞大,为残孤进行义务辩护的律师团东借西凑,才能勉强维持开支。据说,仅东京辨护团就已向麻风病和艾滋病等国家赔偿胜诉团体借了1亿日元的债务。

  池田澄江说:知恩必报。正像我们要报答把孤儿养育成人的中国养父母一样,我们也要感谢和报答那些给了我们巨大帮助的人们。记者问:有些残留邦人没有加入原告团,他们可能不会同意从自己的收益中拿出一些钱付律师费吧?池田澄江回答说,这次诉讼费由国家全额负担,至于帮助我们打官司的律师费用,国家不能负担,我们要大家在一起商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诉讼,那些没有参加原告的人也不可能得到这些钱,因此无论从人格来说还是从道理来讲,他们都应该付的。即使少数人不付,我相信支付律师费的人还是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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