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门”事件的关键证人吉勇终于讲出了“翻供”的真相。
先对于芬说没有代领奖金,后来又为游泳中心写下书面材料承认领到了奖金,吉勇的“翻供”令“检举门”事件又增疑点。
昨天,吉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透露,代领的过程他已经记不清楚,之所以承认代领,是因为他在当年的奖金分配表上看到了自己的签名。
疑点1:给于芬写下书面材料没有?
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于芬曾对媒体说,她手中有吉勇否认代领的短信、书面证明以及录音证据。吉勇表示,短信和书面证明确实出自他之手,至于录音,“可能是她单方面的录音吧,我不知道。”
吉勇向记者介绍,自己已于2001年起调到清华大学体育部工作。今年4月,他正在工作,于芬打电话过来问他关于代领的事情。“我离开那里(清华大学跳水队)有七年了,很多事情我想不起来了。我说我现在说话不方便,她说,你把你想说的话用短信发过来,我就发过去了。”吉勇说。
吉勇同时承认,6月,他把短信内容给于芬写成了书面材料。
据吉勇介绍,当年跳水队的工作人员只有一名财务人员和他两个人。“于教练很忙,很多事情顾不过来。我经常在外面跑,游泳中心我去过几次,也领过东西。”他说。
疑点2:为什么又改口承认代领?
就在吉勇给于芬发过短信之后,他听说了“检举门”的事。“中心的人到学校找我,给我看了奖金分配表的复印件,我没法辨认,回忆不起来。”他说。
但吉勇还是配合游泳中心完成了调查。“笔迹鉴定结果证明,上面确实是我的签名。”吉勇说,“11月24日,游泳中心跳水部工作人员第四次来到学校,给我看收据原件,我仔细核对了,确实是我的签名。于是,我写下了书面证明,确认是我代领。”
同时吉勇表示,虽然没有把握,但他能够确定,既然自己把总共13390元钱代于芬领了出来,就肯定会交到于芬手上的。
疑点3:对奖金分配表有怀疑,为什么还要签字?
于芬曾对媒体表示,吉勇对她说过“奖金分配表上那些都不是你的队员,我怎么签字”这样的话,从而佐证了吉勇没有代领奖金。但昨天,吉勇否认自己曾说过这样的话。他表示,自从给于芬写下证明材料后,他与于芬就再无联络。
同时,吉勇还透露,他此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坊间流传的很多“吉勇说”,都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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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勇 于芬不表态
此前对自己有利的证人吉勇如今不但“翻供”,还对媒体称从未说过“不是你的队员,我怎么会签字”这样的话,对此,于芬一言不发。
今天上午8时许,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于芬,她告诉记者自己正在上课,对于吉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过的话,于芬表示,她已有所了解,但不愿发表任何看法。
“谁领了奖金,为什么领奖金,都是监察局去查的事情,不是游泳中心和吉勇说了算的。”于芬表示,“我认为这5名证人只不过是整件事中的一部分,就算找到他们也没有实际意义。”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