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月6日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责任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无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且各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当年度应纳税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被告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被告人靖军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实施被告单位大部分偷税行为亦构成偷税罪。鉴于被告单位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靖军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以上判决.
这算是刘晓庆偷税案事件的一个尾声。刘晓庆在经历了这样一番波折后,曾经与凤凰电视台的吴小莉说过,我觉得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反省自己。在英国国家的船舶博物馆收藏了一条船,这条船自从下水以后,138次遭遇冰山,116次触礁,27次被风暴折断桅杆,13次起火,但是它一直没有沉没。这个故事给我特别大的启发:实际上没有不犯错误的船,也没有不受伤的船。在这个事件上我没有任何的怨气或者不开心,船一定要在大海里它才能航行,有大海就会有浪花,我觉得没有什么是可以责备的,我很感谢有现在的感受。
刘晓庆事件回眸:
5月9日,北京市地税局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
5月3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北京市看守所。
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12月23日,北京市拍卖行公布,受执法机关委托,将于2003年1月5日,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刘晓庆及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19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2003年1月5日,刘晓庆部分房产如期在北京公开拍卖,拍卖总额661.1万元。拍卖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抵消刘晓庆所办公司偷逃的税款。
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
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晓庆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涉嫌偷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在1996年到2001年间,以各种方式、手段不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涉嫌偷税犯罪52起,偷税共计人民币848万余元。
2004年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晓庆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涉嫌偷税一案作出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无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且各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当年度应纳税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被告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被告人靖军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实施被告单位大部分偷税行为亦构成偷税罪。鉴于被告单位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靖军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以上判决.
这算是刘晓庆偷税案事件的一个尾声。刘晓庆在经历了这样一番波折后,曾经与凤凰电视台的吴小莉说过,我觉得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反省自己。在英国国家的船舶博物馆收藏了一条船,这条船自从下水以后,138次遭遇冰山,116次触礁,27次被风暴折断桅杆,13次起火,但是它一直没有沉没。这个故事给我特别大的启发:实际上没有不犯错误的船,也没有不受伤的船。在这个事件上我没有任何的怨气或者不开心,船一定要在大海里它才能航行,有大海就会有浪花,我觉得没有什么是可以责备的,我很感谢有现在的感受。
刘晓庆事件回眸:
5月9日,北京市地税局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
5月3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北京市看守所。
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12月23日,北京市拍卖行公布,受执法机关委托,将于2003年1月5日,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刘晓庆及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19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2003年1月5日,刘晓庆部分房产如期在北京公开拍卖,拍卖总额661.1万元。拍卖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抵消刘晓庆所办公司偷逃的税款。
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
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晓庆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涉嫌偷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在1996年到2001年间,以各种方式、手段不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涉嫌偷税犯罪52起,偷税共计人民币848万余元。
2004年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晓庆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涉嫌偷税一案作出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