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 文
近来,山西砖窑拐骗奴役外地童工和劳工事件接连曝光,激发了国人对于和谐社会现实场景的深度质疑,更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保障严重缺失的强烈批判。
山西黑窑奴工事件,手段之残酷、情节之悲惨,恍如隔世,令人难以置信。山西洪洞县黑砖场奴役虐待30馀名外地包身工,惨状堪比人间地狱;河南上千失子家庭自发组织,遍访山西数百家砖窑,寻找离散失踪的未成年孩子,揭开少年黑工的血泪之路……
事实上,山西等地扣押、奴役少年黑工,不是一起突发事件,而是延续几年的常态现象,但只有在问题被大幅曝光激起人神共愤之后,中央领导才做出举手之劳提笔批示,全国总工会才派人赶赴现场督促调查,公安部才协调山西、河南两省警力展开解救黑工行动。此前,各级领导层对此类现象虽心知肚明,却熟视无睹;地方公权力和基层行政人员更是直接介入参与了罪恶的现代包身工市场,从中大获其利。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大地上,流淌著比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更加血腥的血泪,制造著比封建农奴制度更加残酷的罪恶,不仅撕裂了社会现实,透露著人性之恶,更呈现为巨大的制度灾难。
山西黑砖窑的现代包身工事件,不是少数个案,而是普遍现象。事件的广泛性、残酷性、严重性,正随著大规模解救黑工行动的展开而不断浮出水面。从村到市,从县到省,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的生成、积累、弥漫,不可能瞬间发生,而是问题长时间积累、窑主层层转包、地方政府狼狈为奸、相与纵容的恶果。上千少年童工被拐骗、被扣压、被奴役,形成了惨烈的社会悲剧,问题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曲不离口的当今中国,何以爆发如此大规模的社会惨剧,到底是谁应该为悲剧负责?
山西黑砖窑的现代包身工事件,不止于人道灾难,更是制度灾难。奴工现象长期存在,诸如狼狗当道、监工把门、严刑毒打、限制自由等,表面上看是无视人道、侵害人权,欺凌弱势、践踏生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人道灾难,但透过人道灾难的表象,至少在黑窑主、包工头的背后,各级各类政府部门都无所作为。山西省在事发后成立了“打击黑窑主,解救拐骗民工”专治行动组,成员包括省委、政法委、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法院、检察、信访、宣传等部门负责人。这意味著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以上所有应该出手的政府部门都没有行动起来--政府的公共立场已经架空,政府的行政法规形同虚设,政府的执政能力名存实亡。《新京报》指出,在山西黑窑奴工大案中,地方贪官污吏、窑主、警方、劳动监察部门构成了绵密的共犯结构和利益共生关系,使得失踪儿童家长受到威胁,追踪采访媒体躲躲闪闪,处处无奈。这究竟是个人之过,还是制度之过?
在中国的现行制度框架内,政府被设定为一个谋利机构。无论是为个人谋福利、为集团谋福利、为地方谋福利、还是为人民谋福利,个中的差别只是程度上的,而不是本质性的。胡锦涛虽然苦口婆心地提出了“新三民主义”创意,所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当中国的执政者自诩为人民的代表,自居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那么“为人民谋福利”的空泛口号必然落实成具体的为地方、为集团谋福利,进而极端化为“为个人谋福利”,权力异化顺理成章。事实上,现代政府职能有规划、立案、执法、监管等,责任千斤重,唯一应该回避的就是谋利,无论是为个人还是为人民,都不需要。中国提倡政府职能转型,首先必须转换“政府谋利”的思维定式,摆脱“政府勇当运动员”的角色定位。山西黑窑事件的本质,是基层组织参与谋利活动而放弃监管职能的并发症,是政府昧于市场经济裁判角色的恶果,在人道危机的背后,上演了一场彻头彻尾的制度灾难。
由此,山西黑窑奴工事件,不能定性为“人道灾难”而了结,必须上升到“制度灾难”层面去理解和反省。中国正在建设和谐社会,但和谐社会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法律保护,需要规则维护。防止制度灾难的发生,不外两条:一、制度合理,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二、执法得力,以超越性立场秉公而行。山西黑窑奴工事件,以残酷的事实和醒目的方式,揭露出中国现行制度欠缺合理性和执法不得力的深刻矛盾,令人无法回避。
人都生活在现实中,必有谋利之举;人又需要理想,这样可以活得更加超脱,更加高贵。对于国家、政府、社会而言,莫不如此。中国社会有太多现实的谋利冲动,缺少让个人高贵起来、让社会高尚起来的理想引导。这意味著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依然处于前现代,仍然建立在血与火的基础上。当上海、北京的光鲜外表和山西黑窑的原始性画面并列出现时,全世界都为中国感叹、抱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