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 文
近日,警视厅搜查了专门把日本手机改装成中国制式,并出售给中国人的华人会社。这项俗称“烧机”的新行业近年兴起,在中日之间渐成气候。但日本警方本次以违反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名义实行搜查取缔,确乎验证了这种做法在日本属违法行为。
数年来,随著警方强化打击外国人违法犯罪力度,在日华人的边缘化经营,尤其是违法性经营也被纳入严查视野。联系到此前,已有一系列华人企业因不法经营,或受警告或遭取缔,行业所及有风俗按摩业、外汇交易业、投资欺诈行为、法律非辩行为、网络侵权下载、机动车驾照作伪等等,此起彼伏,不一而足。这些业务勃兴、风生水起的企业,何以会前赴后继地成为华人社会发展和华人经济成长路上的试错样本,非常引人深思。
考察这些企业及其业务,可以归纳出一些基本的共同特徵。在市场层面上,这些企业大都以尚未融入日本社会,没有能力跟进主流消费水平的在日华人为对象,用不完善的、不充分的,甚至是欺瞒手法来满足亚文化社群的次级消费需求;在经营手法上,这些企业见缝插针、唯利是图,游离在日本与中国之间,行走在法律规范模糊的边缘地带,成为培育地下非法市场的温床。
与当前打著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幌子的中国相比,日本是拥有成熟市场法律法规的社会。在日本市场的汪洋大海中,新生的外国人市场曾因弱小而被忽略不计,成为自生自灭的边缘化存在。但近年来,随著外国人市场扩大,而且与日本主流市场的结合度日益紧密,日本的法律法规开始眷顾到边缘地带。当某些企业的经营手法扰乱了主流市场的秩序,或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利益,来自法律的矫正和规范势在必行。
不少华人经营者长年游走在法与理、义与利之间,每每习惯按中国式市场环境和经营手法,自我设计,铤而走险,却在不经意中坠入日本法律的陷阱,殊为可惜。众多在日本社会遭遇法律壁障的华人企业及其经营者,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经营上不知法而触法,这是无心做错事;一是在经营上知法犯法,这是有心做坏事。尽管结局庶几相近,但每一家成为社会反面样板的华人企业,究竟是无心失足还是有意下水,均值得深思。
作为反思的结果,华人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存在价值,直接源于企业的经营视野和经营者的经营品格。企业的经营视野,有长期安定型与短期抢钱型之分;经营者的经营品格,有社会贡献型与个人暴利型之别。从事实来看,在日本连续失足的华人企业除了昧于日本法律、疏于市场规则以外,大都可以归于短期抢钱型和个人暴利型——心态浮躁、心存侥幸,乐于边缘化生存,不敢参与主流竞争。这些企业触礁沉没,一方面是经营的宿命,品格的结局,另一方面也显示日本市场可能提供的游离性空间越来越仄小,更多华人企业需要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学会按规则游泳,戴著镣铐跳舞,更应该树立企业经营的长期视野,走出短期行为带来的不测和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