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的表态是应该的,但这文件写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特别是第一条,“未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的,不予办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这是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本职所在,如果这是上级要求,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以前未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的,给予办理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呢?
此外,不就是铜首吗?铜多少钱一斤,多做几个就行了,他们爱要就让他们要好了,让他们看著保管著2个亿,我们好好搞我们的建设,你越想要他越涨价别理他们。
有个朋友告诉我个故事,说战国时候魏国的梁惠王曾向齐国的君王后炫耀魏国的国宝、12枚能照亮10辆车见方、直径超过1寸的夜明珠,君王后不以为然地说,齐国没有这样的国宝,齐国的国宝是4位杰出人才,他们或善文、或善武,提高了国家实力,维护了国土安全,他们所照亮的,又何止10辆车的面积?
(京都) 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