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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或“永住”的权利
日期: 03年06月1期
奈良县一读者来信:
  我来日本将近五年,目前持有的是“日本人配偶者”的三年签证,请问如果“ 归化”的话,在国内已享有的退休养老金是否会被取消?回国时要住2、3个月或半年可以吗?长住呢?
  如果“ 永住”的话,作为妻子,与日本籍妻子享有的待遇和权利(厚生遗族年金、健康保险、财产继承等)是否有所不同呢?因为前不久丈夫的生命保险到期後,办理续办手续时,打算把“受取人”改为我的名字时,因为我不是日本人而被告知不可以。後来,我与朋友谈起此事时,对方却说:“可以的,我就办的!”我给弄糊涂了,希望能给予指点。
  已经“ 归化”,取得日本籍的日籍华人,按中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外籍人士)原则上是不能加入或取得中国的养老金的,将来若取得了在中国的永住权之後如何,目前尚是未知数。不过,信中说你“已享有”养老金,那堋暂时应当不会发生什堋变化──除非今後你已“归化”一事被发放机构获知,中止发放。
  根据中国的外籍人士出入境管理法规,因旅游等理由请求入境的外籍人士,每次只能获得一个月的滞在许可。但有关方面考虑到日籍华人(“归化”者)在中国有父母、亲属等实№情况,对日籍华人在中国的滞在期限予以优惠。只要有适当的理由,日籍华人可以申请滞在3个月的入境许可,并可在中国境内申请延长至半年。但日籍华人希望在中国长住,必须有申请一年的工作签证或申请类似“家族滞在”(配偶是中国国籍,在中国居住的场合)入境许可的理由,以後每年续签一次。
  至於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配偶享受保险的问题,厚生遗族年金、健康保险、财产继承等权利与日本国籍者一样。有关生命保险金的受取,至今为止,日本系统的大的生命保险会社出售的生命保险商品都规定,非日本国籍的配偶者不能作为“ 受取人”;但“永住”者除了不拥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之外,一切权利被视为等同於日本国籍者。因此,你得到“永住”权後,一切可以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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