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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将祖国比母亲 / 与《“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漫谈》一文作者磋商
日期: 03年11月2期
  读了贵报第489期第30版(笔会)刊出的《“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漫谈》(以下简称“漫文”)一文,感触狻多。同时还有几点不同看法,愿与作者磋商。
  首先是对“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句话本意的理解。“漫文”认为“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句话如果“ 脱离了‘ 爱国 ’的背景,这句话没有什堋值得探讨的,因为这是一句废话”,原因是这本来是作为儿子和狗的“ 天性”。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来自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那是在谈到某人子女不孝的时候说这番话的。那意思好像是说:尽管看似天经地义之事,却仍难免出现一些离经叛道的不肖子孙。看来这句“废话”早已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了一种“准则”。那“不嫌丑”和“不嫌贫”中的所谓“不嫌”是否应被看做为一种责任和义务,甚至应该说是这句话的“本意”所在。我想那位老奶奶对“爱国”之说毫无概念。再後来这句话也常听母亲说起,多半也是在谈孝道或者说起某人厌恶自己的家乡的时候,而不是为了教育我们爱国。
  其次是关於这句话的引申。在此之前,应该强调几个词义的不等同性。“ 祖国”与“ 国家”、与“政府”、与“政党”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换言之,即祖国决不等於国家,更不等於政府和政党。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某华人入了日本籍,在日本人眼中,你可以属於这个国家。但是日本决不是你的祖国。因在日语里“祖国”一词还被称为“母国”,即有祖籍之意。哪怕你是在日本出生的,但是你的先祖不是在这出生的,你只能是日籍华裔。无论日本还是美国都不会因为你对她大唱赞歌,你就不会遭到歧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祖国就像母亲一样也只能有一个,人们就自然而然地将祖国比喻成母亲,也因此常常与“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同时出现。当然是在谈到对故土的眷恋,亦即所谓热爱祖国(请注意不是“国家”,更不是“政府”和“政党)的时候。
  而“ 漫文”由“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引申出来的“爱国家爱政府”却令人不敢苟同;由此再引申“其实质,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差不多” 就更加匪夷所思;待再往下看:到了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喜欢偶尔激荡一把,“祖国啊母亲”,“中国,想起你我就泪流满面”之类的词语,仍然让他们心潮澎湃。而在这些词汇之後,很快就冒出诸如“给台湾两颗原子弹,杀光台独分子”,“给小日本十颗原子弹……”等等时,不禁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读物。首先不知道那些“喜欢偶尔激荡一把的很多人”在什堋地方?我想作者不会将网上几个喜欢搞恶作剧的小青年拿出来充数吧。
  总之,我想对每个人来说,生母只有一个。如果将祖国比做母亲,并比照“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藉以强调作为公民对自己祖国的义务,也未尝不可。有道是“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嘛。并无值得大惊小怪之处。从这个立场说:这个抽象的母亲也只有一个!而且这个“母亲”的丑与俊,还真与每个“子女”所尽的责任和义务成正比。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位“母亲”,不承认什堋义务与责任,或者如“漫文”所述:“有谁愿意给自己另外找个母亲,那是他的自由”。在这方面是与作者狻有同感的。
  发稿时,祖国传来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中国第一艘载人飞船发射成功!这消息能不让海外儿女激动吗!
                                爱知县一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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