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已和日本男人结婚,是否就可以在日本永久居住?
答:和日本人结婚,也并不能马上就获得永住资格。你先要以“日本人的配偶者等”资格在日本居住数年后,再去最近处的入国管理局,商谈变更至永住资格。
问:我有日本的永住资格,现因在上海照料患病的老人,无法在再入国许可的期间内回到日本。我是否可以在上海的日本总领事馆延长再入国许可?
答:在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内无法再入国,如果是有相当的充分的理由,在不超过1年,并且不超过从该许可生效日起的4年(特别永住者为5年)的范围内,可以在日本总领事馆对该许可的有效期进行延长。但如超过在出日本前所给予的在留期限,则不能办理有效期的延长。另外,在日本的在留期限已结束的情况下,不能延长再入国的有效期间。
问:盖有再入国许可章的护照丢失了,我该怎么办?
答:在中国的公安局获得了再次颁发的护照后,向发放再入国许可的地方入国管理局直接了解所需的材料等,再办理再入国许可转记等手续。
问:我已得到签证,但因故未能在当初预定的日期成行。现签证有效期已仅剩下一个星期,这个签证的有效期能否延长?
答:签证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因此,需在签证的有效期间内办入国手续,或是重新准备材料再次获得新的签证。
问:我的入国签证有效期再过1个月就要过期,超过这一天后还可以在日本逗留吗?
答:签证的有效期限与在日本的逗留时间无关。只要在签证的有效期间内,就可到日本进行登陆申请。在日本的逗留时期,从登陆许可的次日算起。具体天数,请按日本入境时入国审查官盖的登陆许可章等确认。
问:我现持有逗留时间为90天的短期签证,这次我被日本的大学录用为中文教师,准备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来获得“教授”的签证。这种情况下,现有的短期逗留签证怎么办?
答:原则上,对同一个人只发放一项签证。因此,在受理新的签证申请后,日本将取消现有的短期逗留签证。
答:和日本人结婚,也并不能马上就获得永住资格。你先要以“日本人的配偶者等”资格在日本居住数年后,再去最近处的入国管理局,商谈变更至永住资格。
问:我有日本的永住资格,现因在上海照料患病的老人,无法在再入国许可的期间内回到日本。我是否可以在上海的日本总领事馆延长再入国许可?
答:在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内无法再入国,如果是有相当的充分的理由,在不超过1年,并且不超过从该许可生效日起的4年(特别永住者为5年)的范围内,可以在日本总领事馆对该许可的有效期进行延长。但如超过在出日本前所给予的在留期限,则不能办理有效期的延长。另外,在日本的在留期限已结束的情况下,不能延长再入国的有效期间。
问:盖有再入国许可章的护照丢失了,我该怎么办?
答:在中国的公安局获得了再次颁发的护照后,向发放再入国许可的地方入国管理局直接了解所需的材料等,再办理再入国许可转记等手续。
问:我已得到签证,但因故未能在当初预定的日期成行。现签证有效期已仅剩下一个星期,这个签证的有效期能否延长?
答:签证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因此,需在签证的有效期间内办入国手续,或是重新准备材料再次获得新的签证。
问:我的入国签证有效期再过1个月就要过期,超过这一天后还可以在日本逗留吗?
答:签证的有效期限与在日本的逗留时间无关。只要在签证的有效期间内,就可到日本进行登陆申请。在日本的逗留时期,从登陆许可的次日算起。具体天数,请按日本入境时入国审查官盖的登陆许可章等确认。
问:我现持有逗留时间为90天的短期签证,这次我被日本的大学录用为中文教师,准备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来获得“教授”的签证。这种情况下,现有的短期逗留签证怎么办?
答:原则上,对同一个人只发放一项签证。因此,在受理新的签证申请后,日本将取消现有的短期逗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