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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生活 问答
日期: 10年03月3期
如何办离婚手续

问:我最近想离婚,不知道手续究竟应该在哪里办,问了些朋友,有人说在日本,有人说要回中国,究竟要怎么办?
答:1,在中国大使馆办理离婚手续
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的夫妻,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大使馆登记离婚。
2,在日本市(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
在中国国内结婚,且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日本,如要求离婚,当事人可在日本市(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或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我馆不受理其登记离婚申请。
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登记结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提出离婚诉讼。
日本方面出具的有关离婚文书需要到中国使用,请按有关认证程序办理认证手续。
3,在中国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自愿离婚,须同时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或双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可委托国内亲友、律师作为代理人向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人可到中国使、领馆办理离婚委托书公证。

大使馆电话号码

问:给大使馆打电话,听了一堆语音,但有人接听的内线总是占线。应该打哪个电话?
答:
03-3403-3065(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护照签证及公证认证)
03-3403-0935/03-3403-0995(24小时语音服务)
03-3403-0924(下午2:00-6:00护照签证)
03-3403-5633(下午2:00-6:00公证认证)
03-3403-3064(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领侨保护)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71/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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