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读者刘云燕来电询问,作为中国公民,在日本究竟受到大使馆怎样的保护?遇到事情是否可以找大使馆解决?在此将大使馆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介绍如下。
★ 领事保护的范围
根据中国国家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 领事官员能为您做什么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求时,您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1、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谘询(民事、刑事),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指导;必要时可根据您的要求推荐当地律师、司法书士、行政书士、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
2、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3、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可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4、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5、如您的亲属失踪或久无音讯,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寻找。您须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相貌特徵等身份信息及在日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及您与被寻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经核实身份后,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 领事官员不能为您做什么
1、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2、不能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不能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3、不能参与仲裁或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4、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5、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6、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7、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