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翻报纸,在最后一版的夹缝里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是某某市的一家杂货店的61岁的女老板,卖给未成年的学生几包香烟,所以违反了未成年者吸烟禁止法,警察已经向当地裁判所起诉该女老板。在日本的各大小商店以及在香烟自动贩卖机上,都贴有禁止未成年者吸烟的宣传单,还有要出示成年证明的证件才能贩卖的单子。开始我还以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和饮酒的法律可能也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呢,没想到实施起来还是比较严厉的,尤其是贩卖者要负法律责任这一点非常有实际意义。
其实像我们乡下这样的地方,孩子们都老老实实安分守己的,你想啊,学校就建在孤零零的一座山坡上或者一片麦田中央,就算是回家的路上也不是翻山越岭就是穿过麦田,充其量有个24小时店,但一般的人家还是在半路上就把孩子们接到车上了,吸烟喝酒的犯罪几率很小。不像在城里,在东京大阪等那样繁华的大都市里,稍不留心,孩子就会被诱惑,做家长的也就不能不时时刻刻地提心吊胆。这样算起来,还是很划算的,但是,每天上学塾和学各种小班等等,不得不耗费汽油占用我的时间,不像居住在城里,给孩子们一辆自行车,让他们自己去,我就能省心了。但事情就是这样,有利就有弊嘛。利弊一比较,我倒是喜欢像现在这样的状态,等孩子们能够明辨是非的时候再放飞他们也不迟啊。人生苦短,减少犯错误的几率,也就是提高了生活的质量,延长了生命。这也是我们为人父母的该当责任吧。 王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