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0493.HK)18日晚间通过港交所网站公告,黄光裕辞去国美董事、主席职务于16日生效;国美行政总裁陈晓获任集团主席;魏秋立被重新委任为执董;国美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也作相应调整。
国美称,黄光裕辞去职务不会实质影响业务及营运。
以下为公告原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3)
董事辞任、委任主席、重新委任执行董事及委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黄光裕先生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陈晓先生已获委任为本集团主席,同时担任本集团行政总裁,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董事会决议重新委任魏秋立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辞任及终止服务合约
黄光裕先生(“黄先生”)已辞去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职务,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黄先生现时无法履行其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务,黄先生认为其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最佳利益。黄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之际,黄先生亦同时自动终止作为本集团主席身份,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由于黄先生之行政职务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暂停,本公司认为黄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的职务不会实质影响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之管理团队在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本集团行政总裁陈晓先生(“陈先生”)之领导下保持稳定。
黄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除本公司分别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发出的公告及本公告所披露者,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鉴于黄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本公司已终止黄先生与本集团订立之服务合约。
委任本集团主席
诚如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所宣布,本公司已委任陈先生为本集团代理主席,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集团主席,同时担任本集团行政总裁,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重新委任执行董事
背景
董事会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宣布,魏秋立女士(“魏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生效。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中,本公司已解释魏女士之委任由于存在技术性缺陷而无效。
重新委任
鉴于魏女士长期在本集团服务且身为副总裁而属本集团高级管理团队之重要成员,且彼先前之委任缺陷属技术性缺陷,董事会决议重新委任魏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