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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明确储蓄生息分段征税
日期: 2008/10/10 13:33
摘要: 中国国务院决定自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昨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停征利息税前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业内专家指出,中国自征收利息税以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从而促进内需增长。

  中国国务院决定自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昨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停征利息税前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通知规定,储蓄存款在199910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111日至20078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815日至200810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109日后(109)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悉,中国自199911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007815日起,政府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自征收利息税以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从而促进内需增长。

 

来源:新华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7/8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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