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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卡拉OK版权费率先谈定
日期: 2008/09/29 16:14
摘要: 引起广泛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在上海率先取得突破。昨天,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敲定,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7年为4元/天/终端(包房),2008年为6元/天/终端(包房);非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则分别为5元和8元。好乐迪、帝豪等沪上知名卡拉OK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上述价格虽然比几年前的不到1元/天/终端的标准高了很多,但目前并不考虑将该部分成本转嫁给企业。

引起广泛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在上海率先取得突破。昨天,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敲定,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7年为4//终端(包房)2008年为6//终端(包房);非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则分别为5元和8元。

好乐迪、帝豪等沪上知名卡拉OK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上述价格虽然比几年前的不到1//终端的标准高了很多,但目前并不考虑将该部分成本转嫁给企业。这意味着,沪上卡拉OK企业大多不会因此而涨价。

2008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上海最高,为11.1//终端。对此,沪上卡拉OK企业表示无法接受。

经过108天的谈判,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音集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昨天,沪上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音集协签约,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

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淑萍表示:“由于这次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只有两年,因此明年和以后的标准,还需要再次谈判,现在无法预计。”

 

来源:东方早报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7/8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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