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对全国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终身负责制”,以避免每年近4000亿元规模的政府工程领域,出现“豆腐渣”并沦为“腐败滋生地”。
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制定两年之后,也已接近尾声。
8月28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官员对本报透露了上述消息,他说,今后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一旦出了问题,不管最初负责的官员是升迁了还是退休了,都要为其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四川地震中大量校舍倒塌和去年湘西凤凰大桥倒塌,让发改委严控政府投资的工作进入快车道。
日前,全国发改委系统在太原召开了“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专题研讨会。据透露,实行“官员对工程项目的终身负责制”在是次研讨会上达成了一致。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责任制的具体细节,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发改委系统也开始着手调研。
据悉,“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将对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决策和实施的主要环节及相应责任;政府投资执法权限及依据;政府投资责任追究的主体、对象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如何加强政府投资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建设。
事 “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最早出现在2004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文件,并没得以贯彻执行。
去年的凤凰大桥倒塌、今年“5·12”四川大地震中众多中小学校舍的倒塌,引发了民众对政府投资的声讨。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官员说,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不过关,监督不严格,不仅浪费了大量政府资金,而且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在今年8月初召开的有关建立政府责任制的研讨会上,有关官员和专家提出了关于细节制定的意见和思路,主要包括,完善投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稽查和项目评价。国家发改委系统一位参与责任制细节制定的人士说,所谓制衡就是要有更多的部门参与,包括投资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应该相互参与和监督,改变目前相互割裂的局面。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