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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现874亿巨额盈余
日期: 2009/07/12 11:44
摘要: 全国各地社保“空账”连连之时,深圳社保却出现了巨额874亿元的盈余。
  全国各地社保“空账”连连之时,深圳社保却出现了巨额874亿元的盈余。

  这座年轻的城市,“历史包袱”自然迥异于其他城市,但在民众养老看病钱上出现如此巨额盈余,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再度凸显。

  退保每年盈余10亿元

  874亿元!这是截止到2009年5月底深圳社保基金的账户节余。在全国社保账户亏空近8000亿元的状况下,强烈的反差让人咂舌。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杜斌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2008年年底之前深圳确实一直是医保断交一个月即扣除统筹部分,这个规定实施的原因不清楚,但却有政策依据。深圳市政府于2003年5月27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但《办法》并未对连续参保的定义加以说明。而在社保局的实际操作中,不论参保人参保半年还是20年,只要断交医疗保险1个月,不仅自其停交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除个人账户之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也均从续交费用的次月开始重新累计。

  如此政策实施的结果极大地减少了社保基金的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假如一名在深圳已连续参保20年的市民,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参保人所在单位的责任)造成中断交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话,其连续参保医疗保险的历史就将不被承认,其原来能够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近33万元,下降为不到1.6万元(按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1928元计算)。参保人必须重新连续交医疗保险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原医保偿付限额,而参保人20年交入统筹医疗基金约工资总额的4.2%的前期积累在三年内将不被承认。

  与全国其他地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历史遗留”的城市,目前整个城市的退休人员不到10万人,按照深圳社保局目前公布的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来算,深圳一年36亿元的养老负担实在是让其他不堪养老负担的城市羡慕不已。

  除了因不熟悉政策而被迫为深圳社保贡献的大量积累以外,深圳市的社保基金结余还有一个更大的收入来源。深圳市目前有1300多万人,其中有1100多万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中有700多万的正常工作交费人口,但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在深圳享受社保待遇,截止到2008年底,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仅仅只有1000多人。

  深圳一家代办社保机构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照2006年全国都必须按照国务院38号文的规定(企业缴纳10%,个人缴纳8%,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剩余的10%计入共济基金)计算,深圳700多万外来工长期参保,就按企业每个月平均给每个员工交100 元社保计算,企业1个月所交的保费就能收7亿元,一年80多亿元。这80多亿元是外来劳务工的,流动性很大,基本全部纳入深圳社保账户。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是深圳唯一 一家民间研究深圳社保的机构领头人,该研究所每年都会定期出版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报告。在他看来,尽管前述算法有些笼统,但深圳社保因为退保而沉淀到社保共济账户里的每年节余高达10多亿元却是事实,深圳社保局对这个数字也没有太大的异议。

  “仅仅是2008年,深圳1100多万人口因为退保为深圳留下来的社保基金就高达10亿元。”刘开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社保“圈地”增收

  刘开明认为,深圳社保巨额账户积累的过程,和经济学概念上的原始积累过程差不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圈地运动”。

  但杜斌认为,参保人数增加确实为社保账户积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客观上也为参保人带来了福利:“只有先纳入到体系内,才有机会享受到医保服务。”

  以医疗保险为例,为了把更多的人圈到社保的大范围里,深圳社保局不断降低参保门槛,交费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工资的9%降到8%,再降到2%、1%,最终降到每个人每个月12元,其中企业交8元,个人交4元,就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通过上述措施,深圳市的参保人数呈现井喷式增长,2006年、2007年更是成倍增长,截止到2009年6月底,深圳市共有550多万人参加养老保险,85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820多万人参加工伤保险。

  不仅如此,深圳社保局还相继推出了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等,把大量的非社会劳动力也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内来。

  截止到2009年5月底,深圳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428.27万人,而深圳市农民工的总共数字也不过700多万人。

  刘开明认为深圳社保局不计成本扩大参保面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给社保局增收,事实也证明,截止到2009年5月底深圳社保基金874亿元的节余,这一数据在2006年仅为462亿元。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进来,深圳社保局还给社保分了层次,有户籍的深圳职工按照较高的比例参保,享受高投入高回报的政策,也额外享受地方补充医疗制度。

  非户籍的从业人员则享受社保统筹的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保交纳比例参加社保,也将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保回馈,同时也享用深圳市的补充社保政策。

  而对于大量的农民工,深圳社保局考虑到负担的问题,推出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可以有选择性参加,不用全部参加“五险一金”。

  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深圳社保局要求每家企业都必须缴纳欠薪保障,这个新险种旨在惩治那些习惯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但具体实施时就成了拖欠工资的企业绝不会购买欠薪保障,这个险种的回馈政策也没有出台,所以又变相沦为了深圳社保局增加收入的来源。刘开明所管理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每月都要定期缴纳欠薪保障,但由于从来没有拖欠过工资,所以从企业到员工目前也都没有任何回馈。

  刘开明认为,深圳社保改革中两方面做法充满了扩充账户的嫌疑。首先,社保局尽可能想办法提高社保的交纳基数,当然你可以说缴纳基数和工资时挂钩的,工资的提高自然而然就伴随着缴纳基数的提高,但问题是,深圳的社保账户已经大规模结余了,根据社保账户略有盈余的原则,是否应该提高缴费比例?

  其次,社保局有意无意鼓励农民工退保,比如社保局为退保人员专设服务窗口,基本上不为退保设置障碍,如果社会保险可以强制性征收,为什么没有强制性回馈?

  杜斌觉得这些质疑有点儿断章取义:“深圳社保整体的缴纳基数可能在上升,但这也是随着务工人员的工资水平走的;关于鼓励农民工退保的说法更是无中生有,因为深圳社保局对每一个退保的农民工都说明退保不利于他们的权益,在每一个退保的办理窗口也会贴出温馨提示,提醒大家尽量不要退保。”

  事实上,深圳职工每月工资中,有8%的扣除是用来交社会养老保险的,累积到个人账户里;同时,企业要为该职工上交10%的社保养老保险费,累积到社会统筹账户上。如果外来工中途退保,则只能一次性取走他个人账户的钱,之前缴纳保险的年限就不再计算。

  对此,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险峰辩驳称,深圳社保一直是“大账户、小共济”的概念,就是说之前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5%。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11%,剩余的2%才计入共济基金。

  所以黄认为,深圳市社保之前积累的更多的钱都是在个人账户上,并不能说深圳社保的“扩面”工作是为了账户增收。拿医保举例,2008年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2.30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21.56亿元,占总结余的67%。深圳874亿元的整体社保基金里也有500多亿元在个人账户里。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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