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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经适房细则调控偏高房价
日期: 2009/06/26 11:28
摘要: 2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念了一份手摘的楼市数据——“5月上海房地产均价为13500元,比4月上升2.1%。”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公布。

  从起草到出炉,共历时20个月,前后数十次易稿。在意见征求阶段,上海政府共收到3400多条意见建议。

  2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念了一份手摘的楼市数据——“5月上海房地产均价为13500元,比4月上升2.1%。”

  “上海房市有两个特点,一个困难住户多,二是房价还是偏高,经适房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改善中低居民收入,也有利于改善房地产供应结构。”

  政策面破题之时,徐汇、闵行区内首批将建成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下半年即将入市,全国房地产业界与上海市民关注的焦点是,经济适用房会不会影响上海房价。

  “经济适用房对周边楼市多少有影响,但是其主要针对中低收入者,对上海房地产市场影响不会太大。”刘海生指出:“房产商希望不要建的太多,老百姓希望多建,从政府的角度,一定是和老百姓一致。”

  “政府不希望高房价,我们希望房价适中。”刘坦言。

  准入四道槛

  按即将实行的上海经适房新政,其准入有四道门槛:

  家庭成员符合上海常住户口7年以上,且在申请区居住5年以上;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家庭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申请人前5年未发生过房产交易行为。

  新政同时规定,单身年龄在30岁以上,符合这四个条件也可以申请。

  “这样的准入门槛将在接下来徐汇、闵行两个区先行试用,上海拟先紧后松,未来可能会逐步放开申请条件。”刘海生透露。

  《试行办法》第三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共十四条。除了设立准入制外同时界定,申请审核将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及公示、复审和公示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符合条件的通过指定媒体进行第二次公示。

  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采取两次公开摇号方式,第一次由区县对登记申请户进行排序摇号,第二次进行购买资格摇号。

  就在上海公布经适房新政之前,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出现了六个连续号码连中的“奇迹”,对于公正性,上海《试行办法》亦做了监督管理上的政策框定。

  “第42条规定,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申请状况,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当如实记录在案,5年之内不得申请,如果当事人已经购买,我们将进行收回,并追究法律责任。”刘海生表示。

  经适房“进城”

  此《试行办法》不久前刚在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共七章、计49条,重点在管理机制、建设机制、供应机制和退出机制。

  几经磨合,上海已经成立了经济适用房的三级保障机构,在市级层面上,上海市政府已经设立了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经适房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区县政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适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区县和街道(乡镇)同时承当经适房事务性工作。

  制度框架搭建之时,2009上海新一轮经济适用房快速上马。

  和2008年开动的40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多选址郊区不同,上海今年开工建设的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始大规模“进城”。普陀、徐汇、静安等中心城区都有优质地块成为经济适用房建设基地。

  普陀区明确曹杨污水厂地块、仪电和医药集团地块、上粮二库地块、李子园地块等5块土地用作经济适用房开发,总用地面积约27.3公顷。其中许多地块都为“紧俏资源”。例如仪电和医药集团地块,该区域在整个中环内较为突出,房屋均价已超15000元/平方米。

  刘海生表示:“事实上我们希望建设更多、更中心的经济适用房,但是一方面是国家的土地指标审核,上海土地规模并不大;另外上海也有一个拆迁的问题,越中心越难拆迁。”

  对于即将入市的经适房价格,《试行办法》界定将考虑项目建设的结算价格、相邻地段的经济适用房,周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更需考虑该区购买家庭的承受能力。制定程序将先由区县住房部门确定一个基准价格,区政府及市里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协调。


来源:大洋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7/10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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