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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诉资中县政府并要求索赔
日期: 2009/05/22 11:24
摘要: 5月19日,重庆路桥公告称,已收到四川省高院通知,该院已受理重庆路桥诉资中县政府投资经营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重庆路桥请求判令资中县政府返还工程投资5466万元及资金利息、返还土地出让征用费20万元和资金利息,以及赔偿违约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6560万元。

  深思熟虑后,重庆路桥准备与资中县政府对簿公堂。

  5月19日,重庆路桥公告称,已收到四川省高院通知,该院已受理重庆路桥诉资中县政府投资经营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重庆路桥请求判令资中县政府返还工程投资5466万元及资金利息、返还土地出让征用费20万元和资金利息,以及赔偿违约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6560万元。

  “民告官给我们带来的压力非常大。”5月20日,重庆路桥一位高层告诉本报记者。

  媒体调查发现,诉讼中扮演关键角色的资(中)威(远)公路(资中段),是重庆路桥在重庆市外的唯一项目,同时也是亏损最严重的项目,项目建成后已连续第8年亏损。

  5月21日下午,本报记者试图联系资中县主管宣传的李玉副县长了解诉讼事宜,但县政府秘书处人士表示,李副县长秘书在开会,无法联系。

  通行量低于预期

  1997年6月登陆A股市场的半年后,重庆路桥即与资中县政府签订《建设资(中)威(远)公路(资中段)总协议书》(下称:《总协议》),《总协议》约定:资威公路(资中段)全长约24公里,参照BOT方式实施,由重庆路桥独家投资、组织建设。

  该路段1999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之后,经四川省审计厅审计后确认,重庆路桥在资威公路(资中段)的总投资为8373万元,拥有该路段2000年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收费权。

  但重庆路桥很快发现,这是一笔错误的投资,首当其冲的是车辆通行量与预期严重不符。

  《总协议》第五条显示,资中县政府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称,资威公路(资中段)当时的交通量即为2600辆/日,年交通量按8%-10%递增。

  而重庆路桥的数据显示,资远路(资中段)2000年-2008年的车辆日均通行量分别为1863辆、1671辆、2000辆、2082辆、2356辆、2383辆、2410辆、2520辆、2341辆。换言之,资威路(资中段)通车之日起,从未达到“2600辆/日”的数量,更谈不上增量。

  而且,该路段存在破坏路况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庆路桥高层人士表示,按照设计,该路段允许车辆的载重量不能超过20吨,但重庆路桥发现,该路段竟有53吨的车辆在行使——“经过测算,53吨的车跑一次对公路的损耗相当于20吨以下的车辆通行26万次。”

  此外,重庆路桥认为,资威公路(资中段)通行车辆“大改小”(指车辆通过将核定准载重量改小,以少交费)以及边沟堵塞问题十分严重。

  重庆路桥高层人士表示,当地大改小货车占通行车辆人的比例超过80%,致使公司每年至少流失车辆通行费400万元以上,而数十条乡村公路和企业乱“接道”导致公路边沟堵塞,由于排水不畅使公路路基长期浸泡,维护费用2004年开始直线攀升。

  索赔6560万元

  诉讼将资威路(资中段)推向前台,但是,重庆路桥的年报并未完全反映该项目惨淡经营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路桥近三年年报仅在与资威路(资中段)的相关信息方面列示了全资子公司资中县渝州路桥发展公司,而该公司负责资威路(资中段)的经营、维护和管理,2006年该公司亏损7.55万元,2007年亏损8.64万元,2008年亏损5.4万元。

  “最初8373万元的修路费用及后来数笔近千万元的维修费用,都是由重庆路桥支付,该路段资产实际上是在重庆路桥名下,而资中县渝州路桥发展公司仅是负责该路段的经营。”重庆路桥某高层如此解释资威路“8年持续亏损项目”未能在报表中体现的问题。

  实际上,2000年开始收费起,资威公路(资中段)便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重庆路桥提供的数据显示,公司投资的资威公路(资中段)在2000年-2008年的亏损额分别为532万元、477万元、393万元、367万元、1280万元、1060万元、867万元、775万元、809万元,8年来累计亏损高达65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重庆路桥认为,“损失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实际通车量与2600辆/日的数据相距甚远,但当初的《总协议》亦同时约定,如果通车运营后实际交通量低于测算数,届时资中县政府将延长特许期或提高收费标准,以确保重庆路桥的投资收益。

  不过,延长收费期似乎不具备可行性——按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二级公路达到60公里以上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收费,而资威公路(资中段)长度约24公里,不在此列,换言之,该路段目前实际上是在违反国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继续收费。

  重庆路桥人士表示,内江市交通局曾于2004年6月明确安排资威公路(资中段)纳入“统贷统还”的回购范围,但此后无疾而终。而2005年开始,公司多次向内江市交通局、资中县政府、资中县交通局去函,要求其解决资威路(资中段)严重的超载和数十条乡村公路乱“接道”等问题,但均未得到解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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