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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规范万亿境外国资
日期: 2009/05/16 17:13
摘要: 排查央企海外资产近一年之后,国资委首部针对超越万亿的央企海外资产监管办法——“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即将出炉。
  排查央企海外资产近一年之后,国资委首部针对超越万亿的央企海外资产监管办法——“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即将出炉。

  “初稿已经出来了,领导要求年内务必正式出台。”5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一内部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是说。

  另一面,《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国资委已经悄然组织“人马”经过近一年的审计和排查,对境外国资的资产总量、资产质量、资产类别、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类型做出了全面的统计。

  年内出炉

  “年内出炉是保守的说法,具体日程可能还会早些,最后还需要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一起会签。”国资委产权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该人士介绍,国资委产权局和评价局是“央企境外资产监管措施”指导意见的主要起草厅局,同时配合的部门还有法规局、规划局和外事局。

  另外,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4月初,主管产权管理工作的副主任李伟,召集中国中铁、中铝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进行座谈。而这12家央企均在海外资产拥有庞大资产或投资。

  与会的一位人士介绍说,会上李伟重点强调,境外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要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李伟还要求产权局等厅局尽快着手准备起草工作。

  2009年,国资委召开的央企产权工作会上,李伟要求,各级国资委还要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并明确提出,国务院国资委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

  1999年,《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颁布,首次明确了政府与企业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所有权监督职能和约束机制。但当时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期缺位,境外国资的管理并未能取得明显成效。

  直到2003年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登记工作才得以更加细化。2005年8月份,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受命对央企境外机构的资产、投资和财务情况进行更完全的统计。

  但今年即将“临盆”的这套 “央企境外资产管理办法”才是国资委成立6年来首套针对央企境外资产的正式监管办法。

  海外资产流失“惨不忍睹”

  国资专家祝波善认为,5年前的“陈久霖事件”实际上是让国资委决心对境外央企资产状况一查到底的“导火索”。2004年10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由于负责人陈久霖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石油期权投机,造成5.54亿美元的国有资产损失。

  事隔5年,2009年4月下旬,国资委副主任李伟率团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对中央企业境外机构管理现状和两国相关法律与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调研,先后走访有关政府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分三次与24家中央企业境外机构及使领馆进行座谈,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境外机构。

  李伟指出,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已提上议事日程,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使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事实上,央企海外资产的流失可以说已经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除了上述提到的“陈久霖事件”,央企海外资产流失案例不胜枚举。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境外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且没有监督,导致国资境外流失是主因。而放任这些企业负责人权力做大的主因,则是中国目前的境外国有资产完全是一本糊涂账。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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