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无国家社会”和主权特征的理论与实际
日期: 05年03月2期

     ■ 唐亦农

     民进党取得岛内政权之后,谁代表中国早已不是两岸对峙的焦点,但问题的实质依然没有超越“ 主权”归属,只是与大陆伸张的“主权”理念相比,台湾当局更多地致力于创造和发掘,虽前景如何完全取决大陆方面的决心,但着眼于岛内的政治生态,分裂势力在解释上却最大限地利用了一般人士对专业领域的无知,藉用“ 治权”混淆了“ 主权”概念。考虑到台湾目前至少还不能完全抹去国民党政权影子等历史因素,再加上政治理论中有关“ 领土”、“ 住民”和“ 统治机构”等构成国家的三大要素于现象上的存在,无疑为台湾堪与大陆并立提供了理据。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要素只是一种广泛概念,在对照上通常仅就正常国度而言,也就是说台湾作为一个地域社会实体虽然在地理上可以得到确认,但囿于两岸问题存在,即使把住民和统治机构考虑进来,亦不能像正常国家那样被理解为安全、明确的指标,故在对台湾定位时有必要引进的恰该是无国家社会的概念。
     事实上,拥有社会实体但不能称作“国家”的现象不仅不是什么新内容,甚至可以比作截止到十六世纪的人类社会的一个常态,如西洋社会的古希腊城邦共同体、被定义为普遍世界的罗马帝国、以及中世末期遍布欧洲的各王国等即是如此。最近的实例即便不计台湾,亦有眼下的巴勒斯坦和瓦解前的塔利班政权。以古希腊城邦社会为例,虽然至今仍有人称其为“国家”,却恰似日本人逢年过节返乡时亦称回国那样,习惯之外,服从的该是其拥有领土、人口和法的支配等类似国家的特征,不过在言指其与主权国家的差别时,小国寡民的城邦规模和以农业奴隶为依存的特质则是差异上重点:城邦共同体内部的部族色彩是浓郁的、公权力和统治机能是混同的、法与伦理也是统一的。虽然城邦发展以德和幸福为终极目标,但妇女、儿童、外来住民以及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奴隶却不在市民之列。另外即使市民个人,其个人权利不仅严格地受到规范和制约,且在理念上亦被当作城邦利益的细胞来理解。事实上,作为人类发展史上的必经阶段,这种草创期的前国家形态为世界各民族所共有,其所以作为典型被保留下来并误解为国家,区别仅在于前者在维持共同体营运方面依赖习惯,而后者无非是用法的形式把习惯固定了下来。
     历史发展到罗马共和以至后来的帝国,以及出现在中世欧洲的诸多王国,情况确实变化了很多,但主权国家的现象或概念均未出现。共和制末期的思想家西塞罗着有《国家论(status)》一书,但内容主要是古代的政治概念,不仅统治机构没有出现,“status”也仅指支配阶级的地位和状态,与国家的定义无关。罗马法或许可以看作统一的标帜,问题是罗马在政治史上是以普遍世界著称的,其法在确立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各被征服地的传统障碍,仅就流动的人口、变化的领域、未被授予“罗马市民”权人口的大量存在、以及伴随着重武装军力解体而孳生出的佣兵干政现象,指国家或社会范畴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不曾出现该更符合逻辑。其实不仅古罗马如此,如对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和专制主义出现前的诸王国进行研讨,仅从其“ 重迭的并且是由各种集团而成的庞大复杂的阶层构造、明确的主权者的不在、习惯法所据的优势地位、被明确划定为住民的欠缺、以及基督教世界和帝国这两者对法的宗教道德一体观的支配等诸多实际来分析,说有国家存在哪怕仅基于想象也是相当困难的。”
     当然,这样举证并不意味本文忽略了台湾与前述“无国家社会”在起因上的差异或区别在历史阶段上的间隔。有基于此,在这里不妨藉鉴现代政治学者安德鲁.W.文森特(AndrewW.Vincent)于此一领域里的研究成果。文氏是现今被公认的国家和主权理论权威,其代表作《国家的诸理论》一书对主权国家作出如下定义:1.在领土范围之内,就国家而言不存在以其自身为指向的竞争者,故国家在领土内部始终处于最优异的地位;2.相对于领土之外的其它诸国,国家自身作为独立的单位则必须得到外部国家的广泛认同。如果魏恩森特的理论成立,限于本文的视角,在台湾既不享有主权也不该被认作是国家方面,至少可获得两个有益提示。其一是从内部来看,掌握了岛内行政资源的民进党当局眼下正面临反“ 台独”势力的挑战,其焦点不只限于政权轮替,由斗争指向折射出的也恰是“ 中华民国”的生死存亡;其二则集中表现在台湾严峻的外部环境上,即台湾当局不仅时刻面对大陆的统一压力,其主权国家的地位至今亦无从获得国际主流社会承认。
     事实上,在主权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方面,给鲍丹和霍姆斯这两位先哲以刺激的应该包括了对无秩序的反思,即主权被定义成“唯一、最高、绝对、永久且不可分”的原则就是为了对付内乱。鲍丹曾经历了法国的宗教战争,而霍姆斯直接面对的也是清教徒革命,不过事件性质及社会影响却没在他们视觉中占主要位置,尽管面对纷争鲍丹祈望的是宽容,即“相对于灵魂的拯救,宁愿求得王国和家庭的安宁”、“与其为神而战莫若祈得没有神的和平”,在这里慰藉被现实取代了,感怀之下信仰的鸿沟也被理智弥平。但集中在解决方策上,恰如普莱斯顿后来评价的那样,鲍丹“拥护的是强力且毫无制约可言的公的权力”。至于霍姆斯,在其有关主权理论的著述中占有相当位置的《巨兽(Behemoth)》一书中,实际上就是把围绕主权产生的抗争当作内乱的起源来加以检讨的。
     毋庸置疑,主权概念是绝对主义时代的产物,不过国家观念最初得以用理论模式被自觉固定下来,也恰是从绝对主义时代开始的,意即在绝对主义出现之前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并不存在,而国家一经出现即已附带了绝对主义性质的非属人的主权特征。这在释义上有助我们为单一主权下诸观念及诸价值得以共存找到答案,而另一方面也举证出主权国家的成立并不依赖人的意念(人民主权是指治权,与国家主权和主权国家分属于不同的政治范畴)。确实,从字义上检讨鲍丹的主权内容,其与我们所处时代拉开的距离是明显的,但眼下的实际该是现代主权理论在构筑上依然没有超越出这一历史沉淀。这当然不能证明鲍丹的主权理论已经臻至穷极,然而把问题的视点交集到两岸,反证出的恰是囿于人类的自律程度,至少还远没资格针贬绝对主权概念是自由的勒绊。其实,台湾当局对“ 台独”的正当性亦极其缺乏自信,例如其在分袭步骤上虽然把“ 中华民国”的寿终正寝作为“台湾国”成立的前提来对待,但碍于“法统”又不得不惯用“中华民国本身就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以自勉。
     然而主权国家得以成立的源泉是什么呢?显然沿用中世的“君权神授”观念已丝毫不具说服力,但目前即使在学界还没完全统一的理论。近世以来较具代表性和占支配地位的论说有:1.把基于权力集团对支配机构的创造视为国家起源的“实力论”,2.通过市民的合意从而创立出社会统治秩序的“契约论”。前者又可区分为以L.古姆普劳彼兹为代表的“征服论”和K.马克思的“支配阶级论”,与之相对由后者体现并被包容的恰是市民革命的观念。无疑,在透视台湾当局开拓“主权”方面何以能驱动部分住民参加,契约论想必是一种解说,但由此曝露出的实际障碍却集中在基于历史的、科学的、非臆想(即非胡说)的解释,至少在T.霍姆斯和J.洛克的理论生成之前,通过人间合意进而创立国家的现象还从未在历史上出现过。战后新兴国家群的出现可否看作是对契约论的实践并无多大意义,不过由民族解放烘托出的主权正当性与台湾问题形成的反差却是巨大的,尤其聚焦到后者,在针对主权的释义上不能不留意中华民族在形成自己国家的过程中有别于西方的显著特征。
     关于这一点,笔者曾引用过基辛格的相关描述,即“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曾有过无数次的征服和被征服,但是外来者宛如过眼烟云一瞬即逝,而留下来的却是这个古老民族经久不息的传统。”显然,把由此凸现出的集合力定义为主权形成的源流,对此或许会有不同意见,但与西洋相比,“中国”二字该更多地体现在民族的、历史的、文化的、传统的、地理的、以及不断同化与融合等诸多特征上面,挨到国家形态出现之后在发展上基本遵循的也是一条渐进、循序、不断壮大和完善的轨迹,且源头足以追溯至夏禹。也就是说,当华夏大地呈现出奴隶社会的特点时,出于对阶级矛盾调控的需要,至少在理论上指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力量即国家形态的出现是可以想见的。或许这还不能等同主权国家,但与后来出现的西洋城邦共同体相比,区别恰集中在“铸九鼎,象九州岛”、“夏后氏官百”等由疆土意识和中央行政遂行方面既已奠定的传统。
     史学界划定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始的观点已是通论,不过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指中国有两千年的封建史却是一种谬误。两千多年来在思想文化领域里传统意识占支配地位的提法没错,但在制度上得益于秦“废诸侯、置郡县、明法度、一律令”等措施,中央集权体制的建立至少要先于西洋近两千年之久。无疑这一体制的主要特征即是农业专制,但相对于西洋,中国历代王朝于生成之际就伴有绝对主义的特点,在皇位继承上世袭是常态,君王可由选举产生的状况即使在平民看来也完全不可想象;宗教在华夏大地的影响异常广泛,甚至毫无阻碍地渗透到普通家庭的范畴,但在政治上却不具任何影响力,有如西洋那样围绕上位权力的政教对立从未出现过;在中国,除乱世之外皇权绝不容许受到挑战,虽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有过封藩边陲的片段,但在制度上不仅不能视为常项,即便作为历史产物至少在周朝末期就已是被从国家制度摈弃出的内容。
     按今天的观点审视,这些或曾是延缓我们跨入近代的主要障碍,但在主权意识形成方面揭示出的恰是中国与西洋社会或类似美国那样的人工国家全然不同的民族历史底蕴。从这点引伸,“台独”理念虽属挑战,但从变异的角度分析,却堪喻是华夏连绵五千年肌体上孳生出的一颗肿瘤。事实是其生成并未预示出未来,何以漫延则可在两岸对峙上找到根源,问题是意识形态的界限早趋模糊,经济差异已不再凸显,台湾在仅靠发掘主权的这条“独”路上究竟还能蹒跚多远呢!在这里,笔者无意掩饰本文在立论上所持的民族主义立场,然而综上所述系指台湾没资格宣称主权,谁又能说不占理据呢。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63/10388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