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通过的《基本法》23条立法3月3日生效。
澳门立法会上,2月25日以大比数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其中叛国、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政府三项罪行,最高刑罚入狱25年,煽动叛乱及窃取国家机密最高可判监8年。澳门立法会2月25日就《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进行细则性讨论及表决,草案大多数条文获得27名议员的赞成票通过。虽然“叛国”、“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这三条存在著反对声音,但仍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澳门这次是根据《基本法》第23条进行国家安全立法。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跟澳门相同,两地因此把这法案俗称为“23条”立法。
香港在2003年曾推动国家安全立法,但由于条文引起各界的忧虑和争议,继而引发大规模抗议,港府最后搁置立法。此前一些分析认为,可能是因为参考了香港立法失败的经验,澳门的国安法条文比较简单和宽松。
在澳门特区政府刚推出“23条”立法之际,香港特区政府表示现阶段没有计划再次开展立法工作,并称当务之急是解决经济和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