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侦缉警员强奸女报案人一案,控方12月2日在法庭爆出惊人案情。原来除一名女报案人遭涉案探员强奸外,另有3名少女于10日内,遭涉案探员在认人室内非礼。其中一宗非礼案竟与强奸女报案人发生于同一天。怀疑涉案探员在白天非礼一名女子,晚上强奸另一名女报案人。警方正调查涉案探员四张电话记忆卡内的通话纪录,不排除陆续发现更多受害人。
被告梁礼仲(29岁),案发时驻守旺角刑事侦缉队(俗称CID)。案件11月27日首次提讯时,控方披露强奸案女事主X小姐(19岁)10月初失窃,她到旺角警署报案,被告其后于22日在警署电脑内取得X的联络电话号码,相约X回警署。她在24日晚上6时许偕男友抵达警署,被告却要求X同日晚上11时半再回警署,被告其男友离开后,随即在认人行列室内强奸X。她于凌晨1时才离开旺角警署,一小时后到天水围警署报案。
主控官当日亦透露,自X小姐离开旺角警署,被告不断打电话及发短讯给她,但庭上没有透露短讯或通话内容。被告被捕警诫下,承认计划给X小姐10万元,以便她撤销指控。被告又直认在警署内与她性交,他当时以为X是自愿,他亦承认不止一次从警察电脑系统取得其他年轻女报案人的个人资料。警方随即根据此线索展开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