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7月24日派出逾百名调查员,搜查香港8间报馆及1间律师事务所,带走大批文件,并最少搜查过两名记者的寓所。搜查行动前后超过5小时,在行动中,廉署也拘捕了6人,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席、两名律师、一名律师行文员及另外两名人士。廉署声明指他们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宣誓作假证及触犯《证人保护条例》。据悉,廉署突击的原因是认为有关报章揭露廉署正在调查的一起案件中的受保护证人身份,因而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在香港法律下,有关罪名如果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狱10年。
廉署发言人7月25日指出,他们是在接获律政司司长转介案件后才调查报馆,并已审慎考虑必须在保障新闻自由及维护司法公正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因此有关行动行使的是高等法院批出的搜查令,所有检获的资料须在3天内保持密封,期间廉署不得检视有关资料,以备拥有该批资料的人士,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取回。虽然廉署搜查了8家报馆,但媒体只列出6家报馆的名字。它们是《东方日报》、《太阳报》、《星岛日报》、《南华早报》、《大公报》、《苹果日报》。
无论亲北京还是支持民主派的新闻团体,均对廉政公署搜查多家报社事件表示不满。多家报章都在封面以大字标题报道廉署搜查它们办公室的事件,并在报道中抗议廉署“践踏”、“严重妨碍”、“严重干预”、“粗暴侵犯”新闻自由。曾一度支持廉署的香港律政司则澄清,从没指示廉署进行有关调查,并强调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会进行任何调查;调查工作是执法机关的职责。香港政府则在回应中则强调坚决保障香港的自由及新闻自由。
香港报业公会7月27日召开临时紧急会议,有11家报馆共18名代表出席,出席者当中,《大公报》、《星岛日报》及《南华早报》3家报社曾被廉署搜查。会后发言人表示,廉署的行动虽然合法,但对传媒保护消息来源造成影响。而且,廉署采用粗暴手段搜查报馆及盘问记者,是不可接受的。该会要求行政长官董建华正视、关注廉署今次行动对香港新闻自由的影响。并指出使用“极端”手段同时间搜查七家报馆是“开了恶劣先例,对本港新闻自由已构成严重影响”,对新闻界日后运作所产生的负面影向实难以估量。香港报业公会是由香港印刷传媒组成的一个具代表性的组织,共有13家会员报社。
民主派政党前线发表声明,认为廉署的行动无必要干扰新闻机构运作,并促请当局向公众道歉,并作出检讨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前廉署执行处副处长徐家杰则表示,廉署搜查报馆是鲁莽行为,损害香港新闻自由。香港记协主席张炳玲批评廉署此次行动是“过敏反应”,并强调记者有责任保护消息来源。她表示,事件非常严重,廉署持搜查令到报馆调查是不恰当做法,并且“不利新闻采访自由”,廉署应透过其他方法要求有关记者协助调查。
廉署发言人7月25日指出,他们是在接获律政司司长转介案件后才调查报馆,并已审慎考虑必须在保障新闻自由及维护司法公正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因此有关行动行使的是高等法院批出的搜查令,所有检获的资料须在3天内保持密封,期间廉署不得检视有关资料,以备拥有该批资料的人士,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取回。虽然廉署搜查了8家报馆,但媒体只列出6家报馆的名字。它们是《东方日报》、《太阳报》、《星岛日报》、《南华早报》、《大公报》、《苹果日报》。
无论亲北京还是支持民主派的新闻团体,均对廉政公署搜查多家报社事件表示不满。多家报章都在封面以大字标题报道廉署搜查它们办公室的事件,并在报道中抗议廉署“践踏”、“严重妨碍”、“严重干预”、“粗暴侵犯”新闻自由。曾一度支持廉署的香港律政司则澄清,从没指示廉署进行有关调查,并强调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会进行任何调查;调查工作是执法机关的职责。香港政府则在回应中则强调坚决保障香港的自由及新闻自由。
香港报业公会7月27日召开临时紧急会议,有11家报馆共18名代表出席,出席者当中,《大公报》、《星岛日报》及《南华早报》3家报社曾被廉署搜查。会后发言人表示,廉署的行动虽然合法,但对传媒保护消息来源造成影响。而且,廉署采用粗暴手段搜查报馆及盘问记者,是不可接受的。该会要求行政长官董建华正视、关注廉署今次行动对香港新闻自由的影响。并指出使用“极端”手段同时间搜查七家报馆是“开了恶劣先例,对本港新闻自由已构成严重影响”,对新闻界日后运作所产生的负面影向实难以估量。香港报业公会是由香港印刷传媒组成的一个具代表性的组织,共有13家会员报社。
民主派政党前线发表声明,认为廉署的行动无必要干扰新闻机构运作,并促请当局向公众道歉,并作出检讨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前廉署执行处副处长徐家杰则表示,廉署搜查报馆是鲁莽行为,损害香港新闻自由。香港记协主席张炳玲批评廉署此次行动是“过敏反应”,并强调记者有责任保护消息来源。她表示,事件非常严重,廉署持搜查令到报馆调查是不恰当做法,并且“不利新闻采访自由”,廉署应透过其他方法要求有关记者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