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针对总统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及台开内幕交易案二审作出判决,结果赵建铭不但未能推翻一审所判的6年刑期,反遭加重判处7年有期徒刑,他闻判后表明将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
共同涉案的赵建铭之父赵玉柱,刑期也由原来的8年4个月,加重为9年6个月。父子两人在一审被判处的罚款,二审则维持不变,仍是各罚3000万元(新台币)。另两名涉案人,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被判处7年6个月徒刑,罚款3000万元;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被判7年2个月徒刑,罚款6000万元。本次判决是台湾司法史上因内幕交易被判刑最重的案例。
这起因赵建铭“驸马”身份而备受瞩目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一审时被法官认为是“典型权贵犯罪类型”。赵建铭的律师陈峰富说,台湾《证券交易法》规定的“犯罪所得”到底应该如何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他个人认为,内幕交易的共犯,其犯罪所得,不应合并计算,而且他认为买卖股标的交易所得不等于犯罪所得,虽然高院不采此一见解,但他还是尊重法院判决。
他从媒体得知高院判决结果后,即与赵建铭联系,赵建铭对于高院判刑比一审重,并无惊讶反应,但是两人联系后,已经决定上诉。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