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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将简化 / 两岸人员往来手续
日期: 04年02月3期
  2月11日,中国宣布简化两岸人员往来的便利措施,但具体实施日期仍不确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韩玉生在国台办的记者会上说,大陆方面自2000年开始研究有关的简化措施。但他表示由于这些措施的落实仍需要过程。因此“具体的时间还要看具体准备的情况”。
  据韩玉生透露,两岸居民的往来在2000年以后人数迅速增加。2001年,大陆居民赴台人数达到10.3万人次,台湾居民来大陆人数达到310.2万人次;2002年,也分别达到了13.9万人次和366万人次。为适应双方人员往来大幅增加的情况,2000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先后到深圳、东莞、昆山、福州等地召开台商座谈会,也多次接待台商协会访京团,就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境出境及在大陆的居留手续等问题听取意见。据透露,有个别措施已经在一些城市进行了先期的试点工作。
  2月11日宣布的措施,主要简化台湾居民到大陆的手续。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在大陆投资设厂的台商、高级管理人员、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措施落实后,不必再受投资额度、效益等条件的限制,都可以获得5年以内有效居留签注。而在大陆学习的台湾学生,也能够获得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签证。另外,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凭着劳动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聘用证明、劳动合同,办理居留签证。
除了长期居住者,凡为投资设厂而先期到大陆考察、协商、签约以及先期筹办的台湾人,还有需要多次往返大陆的旅游从业人员和航空航运从业人员,也可以办理1年有效的多次往返大陆签证。措施也包括授权福建省公安厅签发5年有效的台湾居民往返大陆通行证,设立制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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