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修订的禁烟法例在2007年元旦实施,大幅扩大禁止吸烟范围。香港从此进入“无烟时代”,但是在新法例下,有人欢喜有人愁。
香港立法会在10月通过修订的《吸烟条例》在2007年1月1日零时整正式生效。从此香港所有办公地方、公众地方、餐厅、酒吧,以至政府管理的市场、泳滩和公园等,都成了非吸烟区。在新法例下,任何人在这些禁烟区域吸烟,可被罚款5000港元。港府卫生署的控烟督察将会在元旦凌晨起巡查违法吸烟黑点,并对顽固烟民采取即时检控。
香港卫生署署长梁挺豪12月31日鼓励香港烟民主动遵守新法例。他说: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市民尤其是雇员免受二手烟祸害的影响。新法例容许一些“列明合资格场所”暂缓执行新法例,直到2009年7月1日为止。目前,共收到990份场所暂缓禁烟申请,其中795个场所或批准暂缓禁烟。它们主要是酒吧、商业浴场和夜总会等。
中国内地有许多烟民,而因应近年内地到香港旅客众多,北京当局也作出了一些配合。中国国家旅游局在网站发布告示,提醒内地游客到香港时必须留意新的禁烟法律,以免被检控。
相比之下,香港人还是比较守规矩,像大楼的电梯里面不准吸烟,“罚款五千”的警告就贴在你面前,就看不到有谁敢于违反,不像大陆许多人(特别是地方上的官员和暴发户)进了电梯照抽不误。新法施行,香港政府最担心的是来自大陆的游客违章。也许用不了多少天,有几个来自大陆的“老烟枪”真的被抓、被罚钱,必会引起大陆媒体的一阵恶炒,才有可能得到大陆来客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