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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陈振聪支付2.23亿讼费
日期: 10年05月1期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认证案的讼费争拗4月21日有结果,主审的高院法官林文瀚指败诉的陈振聪,显然是蓄意透过法庭的程序,意图藉虚假遗嘱骗取金钱利益,故裁定陈振聪需就该争产案的40天聆讯,负担胜方华懋慈善基金近乎全部的堂费,并以惩罚性计算;另陈振聪亦须付临时遗产管理费及律政司的讼费。法院并无透露实际的讼费金额,但据悉,有关费用共约2.23亿元。
林法官认为律政司基于案件涉及巨额遗产,作为慈善机构的监护人,有必要介入,但在程序上律政司的讼费须先由龚如心的遗产中支付,然后再由陈振聪补偿。至于今年3月17日3方就堂费的争拗,陈振聪须负责当日一天讼费的其中80%。
林法官在书面判辞中指出,陈振聪在庭上“谎话连篇”,不但夸大与龚如心之间的亲密关系,还隐瞒自己是风水师,假称本身从未向龚如心提供任何风水服务,甚至挖洞等风水行为。由于陈振聪的谎话,令案件拖长了盘问的时间。
此外,陈振聪原聘用的笔迹专家亦断定他所持有的2006年10月16日遗嘱是被人“临摹”伪造的,但陈振聪明知遗嘱是假,仍继续选择在庭上反驳,并企图利用他所传召的笔迹专家来欺骗法庭,陈振聪的行为显然是蓄意透过法庭的程序,意图获得金钱利益,故裁定陈振聪须支付惩罚性堂费。
据悉,有关的堂费,估计高达1.4亿元,而临时遗产管理费约8千万元,及律政司的讼费约3百万元,总数约2.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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