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伪证案 扁妻女认罪求减刑
日期: 09年12月1期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案,前总统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及子女、女婿等维持认罪,但请求二审减刑。
  台高院11月24日传讯吴淑珍、陈幸妤、赵建铭与陈致中4人开准备庭,审理扁案中做伪证一事,4人于庭中都认罪,但也都指原审量刑过重。
  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国务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私人消费发票核销国务费,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指示证述。
  检方依伪证等罪将4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于2009年9月1日判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3人均6个月有期徒刑,依教唆伪证判吴淑珍1年有期徒刑。4人委任律师林志忠及叶大慧举台北地院近2、3年来对伪证案的判例表示,北院2年来共有38件伪证案判决,被告认罪的30件中,遭判处的刑度均为1至3月或4至6月,不认罪被告,也都只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律师认为,北院对吴淑珍等4人的伪证案判决过重,希望二审撤销原判决,给被告缓刑或减刑。
  审判长蔡新毅表示,合议庭要求被告4人提出希望的刑度,全案择期再开庭。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62/116081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