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陈水扁7月29日凌晨在法庭作最后答辩陈词时表示,现在法院审判他,人民与历史也在审判大家,但他相信人民会还他清白,历史会还他公道。审判长蔡守训谕知,合议庭将会依法处理具保停押声请,全案将在9月11日宣判。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以及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的给款案,28日提讯陈水扁进行言词辩论,庭讯直至29日凌晨1时30分左右才结束,审理近14小时,陈水扁最后答辩一口气讲了超过3.5小时,都创下扁案审理最长的纪录。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完成所有证据调查、提示证据等程序后,审判长蔡守训连续讯问陈水扁:“你子女订婚、结婚的花费”、“陈致中2004年4月29日赴美的签证费”、“陈幸妤个人综合所得税”、“陈致中个人汽车燃料费”等,是否与“总统“行使职权有关而可以用国务机要费支付?蔡守训连续问了这四个问题,但陈水扁都没有响应。
蔡守训接著问:“‘国务费’的每个月收支明细表,都透过马永成、林德训等人交给你核阅?”、“是不是一接获叶盛茂(当时的调查局长)通报后,紧急在2008年2月21日将原来存放在吴景茂新加坡账户中191万多美金,汇到吴澧培指定账户后,将吴景茂账户关闭?”、“吴淑珍是否曾向你提过广辉急需找地,达裕透过蔡铭哲要找土地买主,如找到买主,可从中获利佣金4亿?”受命法官徐千惠问:“2005年6月陈致中、黄睿靓文定及迎亲时搭机费用、交通违规罚款费用,你当时透过‘总统府’发布新闻稿表示,得知此事甚感遗憾且将自行付款,为何却都是用‘国务机要费’支付?”对于两位法官问题,陈水扁仍是只听不答,缄默以对。
拒不认罪的陈水扁在随后答辩中,打破连续多次庭审的沉默状态,发表所谓“向人民报告书”指称,去年特侦组开记者会指他涉案,还说办不出来就走人,他就知道死定了。法院审理扁案换法官,“不用说,就是死的,有押没有放,一押再押。”
不过,陈水扁答辩时再次拖李登辉等人下水。他说,自己在任时,自动减薪一半,与卸任的李登辉薪水一样,但李登辉不用上班,他忙得要死。扁反问检察官,他八年任内少领四千万元薪水,怎么可能拿别人的七百张发票诈领机要费。他埋怨检察官把他说成爱钱、贪钱、A钱、歪哥的贪婪之辈,“我是这种人吗?”
陈水扁还再次拖前副总统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总统马英九等人下水。陈水扁还说,日前传出台北市长郝龙斌陪同鸿海集团董事长去勘查202兵工厂的土地,但是该土地是军方所管,所以他认为是马英九所指示,一切都是为了新台币上千亿元的开发利益。他指出,马英九不能让中国撤导弹,反倒是自己先撤导弹,为的就是要把土地让给郭台铭,因为郭台铭是马英九的大金主,他认为特侦组也应该对此侦办。
陈水扁否认自己有进行政治投资,称不会以自己的太太吴淑珍半身不遂做为政治投资。他还说,今天的案件发生,与24年前的车祸有关系,“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吴淑珍就不会半身不遂、生不如死,过著终身坐轮椅的悲惨岁月。”
台北地院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再次替陈水扁提出具保停止羁押的声请,并当庭呈上陈水扁新旧两本护照,希望证明陈水扁是护照过期才要办护照的,不是为了逃亡。蔡守训谕知,合议庭将会依法处理具保停押声请,全案将在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另有周刊报道,台当局检察总长陈聪明、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及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林玲玉3人曾在7月初进行密谈,一致认为郭铨庆与陈镇慧在扁案中拥有最关键的证词,郭可“咬死”吴淑珍的贪污犯行及扁珍洗钱罪,吴则可在机要费案上定陈水扁无期徒刑重罪,因此打算给予两人“免刑”的处分,以确保他们不会在二审时突然翻供。
不过,由于行贿与洗钱是“万国公罪”,所以郭铨庆还得捐款千万元才能免刑,外传他是毫不考虑的接受检方所有条件。若传闻属实,不只马永成将面对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林德训也将被视为机要费的共犯,推测刑期不会比马永成少,而陈水扁、吴淑珍两人则至少得到一个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