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6月24日召开人权保障小组会议,决定著手制定新的法规,让卖淫合法化。
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原则上要将性工作“除罪化,除罚化”,并要求内政部在6个月内研拟出性工作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随后的工作是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从而不再能够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而取缔性工作者的活动。主张修改现行法规的人士说,目前的规则只惩罚妓女,而不惩罚嫖客,这是不公平的。
台湾在1997年宣布卖淫为非法,但是卖淫活动始终没有停止,而是转入地下。据估计,目前在台湾从事与卖淫相关活动的人有大约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