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第一家庭涉嫌贪渎案件调查,第二波侦查报告5月6日出炉,前总统夫妇陈水扁、吴淑珍被指控涉嫌违反公务人员对职权上收贿及图利等罪,6日被追加起诉,案件并入台北地院审查。
特侦组侦办企业捐款案件终结,6日指控扁、珍涉嫌收受企业家贿款及捐款3亿1000万元,触犯收贿及图利等罪。这是继去年12月侦结国务费、境外洗钱等四大案件,经半年时间完成第二波不法侦诉行动。
一般预料,正在侦办的二次金改、机密外交、企业汇款等,将列入第三波侦办内容,案情复杂及严重性,可能掀起更大的政治风暴。
扁案第二波起诉书指出,扁珍涉嫌利用职权,收受前台北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1000万元后,向时任财政部长的林全施压,先是接任大华证券董事长不成,随后让陈敏熏接任台北101大楼董事长职务,涉嫌触犯“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特侦组并指控,扁珍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进出总统府及官邸之际,先由扁借著选举或国家外交利益为由,寻求支持,再由珍当面索取所需金额。依照此法,辜仲谅前后将2亿9000万元现金交付扁珍或所指定的人,并在2007年底到2008年1月间,扁珍再度收受辜仲谅政治献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