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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在异国执行── / 海外被捕的日本犯罪者们
日期: 04年02月4期
   流浪汉为钱运毒品

   一名日本人在中国被判处了死刑。仅仅为了几十万日元的报酬就帮别人携带毒品,结果被捕还将被处以死刑?人们都认为这太不值得。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7月30日,一日本人在中国沈阳国际机场被捕。他当时正准备搭乘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日本的关西国际机场,在海关检查时被查出在腰带里藏有5个小塑料袋,里面竟然是合计有1.25公斤的毒品。
   今年2月上旬,该男子被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被要求立即执行,他本人在判决下来后立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据设在沈阳市的日本总领事馆透露,他本人对携带毒品一事事先是完全清楚的,并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并不是觉得自己蒙冤,只是对量刑的轻重不服才提起上诉。这位看来不太了解中国刑法的男子本名森胜男,61岁,仅仅为了30万日元的报酬就从事这么危险的犯罪,颇让人不解。
   中国公安方面说,森在审讯期间说自己有家庭,住在福岛县。以前在公司工作,现已退休。仅靠退休金感到生活很困难,所以这次才铤而走险。除此之外他闭口不谈。公安当局称当时与森在一起的本还有一位日本男子,但他乘海关对森的检查之际逃走了。森对关于此男子的情况拒不交代,给法院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按照日本的法律,携带毒品将被处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即使是走私毒品也不会被判死刑。但是在中国只要被判为恶性犯罪,哪怕只是携带50克毒品也可以被判死刑。
   对此在沈阳的日本总领事馆也无能为力,外务省本国人保护课的负责人说:“要求减刑或缓期执行通常被认为是侵犯他国主权的行为,因此我们不能那么做。”在森被捕后,日本领事馆的官员先后4次去探视他,并帮助他办理了上诉的手续。
   与之相似的案例有,前年有一韩国人男性从中国走私毒品,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已执行。这次日本人又会是怎样的结局呢?
   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改判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没有什么新的证据可以证明森无罪,何况他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虽然森是外国人,但酌情减刑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通常对外国人宣判死刑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从这次一审已判死刑的情况看,应该是已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首肯,如果二审再次判死刑的话,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时,由于已有一审的批准在先,再想推翻就应该是更不可能的事了。而且从前年被判死刑并已执行的韩国人的情况看,当时他是走私毒品800克,比起如今的森是远远要少的。

   日本犯人海外服刑

   中国的审判速度是相当快的,最快的情况下3月份就可以判决。假设仍旧被判死刑的话,将是第一例在中国被判死刑的日本人。但是,除此之外在中国的监狱里还关押有很多日本人罪犯。在2001年就有日本商人因杀人在中国被捕,那也是一位中年男性,因与他同居的中国人女性发生争吵进而将人殴打致死。根据中国的法律,死刑分成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2种。根据他的情况最高可以判缓期2年执行,这期间将被关在监狱,如果确有改悔的表现,最终可以被减刑至无期徒刑。
   这种最终被免除了死刑的情况,近年来在具有走私毒品嫌疑的案犯方面有激增的趋势。在2001年只有1人,但是到了2003年,包括前面提到过的那位已有了13人,其中1人为女性。
   3年前有一案例,一位72岁的日本人男性,因走私毒品1.8公斤在北京机场被捕,当时考虑到他的高龄,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去年被捕的13人中,全部是由于有走私毒品的嫌疑,这些人大部分是流浪汉或是失业者。几年前出现了从北朝鲜到中国的走私毒品的线路,日本的犯罪组织就是从那里入手,由于携带毒品是需要人的,就物色流浪汉或无职业者,因为他们比较容易肯为几十万日元而冒险犯罪。所以这样的案件就增加了。首先那些暴力集团的成员或是被金钱所困的人,被走私头目网罗下来充当枪手。尽管如此,那些走私头目的风险也是很大的,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
   迄今为止,在海外被判处死刑的日本人并不止这一例,据外务省的统计,日本人在海外服刑的大约有80人。这其中半数以上是在东南亚各国,其中又以泰国为最多。在泰国的日本大使馆官员提供数据说,现在在泰国服刑的日本人共有28人,其中1人是女性,年龄从29岁到60多岁。从犯罪的情况来看,伪造信用卡7人,涉嫌毒品17人,其它为杀人未遂和抢劫等。但至今还没有被判死刑的,被判无期徒刑有8人,全部是因为涉嫌毒品案。
   在菲律宾曾经有1人被判死刑,那是在1994年12月,1名38岁的游客(当时)因携带大麻被起诉,一审被判死刑。根据菲律宾的法律,携带大麻750克以上,毒品200克以上就可以课以极刑。此外在菲律宾还有数名因携带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日本人。从以上这些情况来看,东南亚各国与日本不同,对携带毒品的判决是非常严厉的。
   国际刑法学研究者、广岛大学名誉教授森下忠认为,从世界范围看,东南亚各国对携带和走私毒品的犯罪量刑是比较严厉的,这是基于东南亚是世界上麻药的主要产地来考虑的。在日本这也许不是一种严重犯罪,但是如果有人认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这样,那就是十分愚昧无知了。
   尽管放眼望去,除了携带和走私毒品以外,过去日本人在海外被判死刑的案件很少,但是今后也许陆续会有日本人被判死刑的案件发生,尤其是在中国。
   在去年因携带和走私毒品被捕的13人中,其中1人是在香港被捕的。由于香港与大陆的法律不同,此人被处以20年有期徒刑。其余的12人因都是携带毒品2公斤或是3公斤,因此今后陆续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
   目前世界范围内,被执行死刑的案件中,有70%发生在中国。
(洪舟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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