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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国如何给知识定价
日期: 04年02月3期
  日本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先进科技大国,日本的大公司为保证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科技开发十分重视,每年都投入巨额资金。但日本的大公司给从事科研开发的公司职员的待遇却不尽相同。
  今年1月30日,东京地裁对原日亚化学工业公司职员中村修二因发明蓝光真空二极管、向日亚化工索取200亿日元发明费的判决曾引起一时轰动。法官在宣判时表示:“ 与研究设备充盈的大企业不同,当年中村是在极其贫乏的研究环境里搞出这项发明的,十分难能可贵。而此项发明依照其后的发展,价值高达604亿日元!所以日亚化工应向中村支付200亿日元。”除中村以外,目前还有一位名叫岩田雅天(58岁)的科技工作者对以前曾效力过的日立金属公司提起诉讼,对发明对价提起的金额高达9000万日元,内容涉及1983年发明的一种具有世界水平的磁石。相信判决不久也将下来。
  中村修二发明的蓝光二极管(LED),是将电流转换为光的半导体,可被应用在手机和大型银幕方面,对世界半导体业将产生革命性影响。现在全世界90%的手机都应用了该项技术。而中村修二原先供职的日亚化工于1990年申请到该项发明的专利,1993年运用该技术投入生产、实现商品化,并在1997年获专利。此产品一经投入市场,便为日亚化工带来滚滚财源,从1994年到2001年的7年间,销售额高达1兆日元以上,对中村的发明,当时日亚化工只给了他2万日元的奖赏。
  由于日本对从事研究工作的公司职员采取终身雇佣制,在任期间即使拿不出什么太好的研究成果,生活亦可得到公司的保障。因此不少日本人认为,在获得大成果时不必给予职员过分的奖赏。例如,前诺贝尔奖得主岛津制作所的田中耕一也只领取到5000日元的“奖赏”。而索尼公司对40岁左右的中坚型技术者的奖励也不过区区数十万日元及一张所谓的“奖状”而已。
  但是,翻开新近披露的日本大公司关于本公司职员发明的奖赏制度统计表却令人颇感意外,因为表上所记载的日本大公司对职员发明所定的报酬水准大多高得惊人。像索尼、日本IBM、三菱电机、三菱重工等从100万到数千万不等,而新日本石油、三菱化学、日清食品等公司,规定的上限均在1亿日元以上,更多的日本大手会社在发明奖赏制度方面均规定?奖金数额无上限。诸如丰田、日产、日立、松下、佳能、东京电力、NEC、NTT、资生堂等等。这表面上看来好象是尊重知识、尊重发明、奖金的上限不封顶?但实际起到的作用却是使得科技发明的奖赏制度模糊化、空洞化。此外,LED的发明家中村修二还指出:其实是否奖赏与奖赏多少的程度,均取决于公司内上司对此项发明的好恶。因此,平时与上司协调好关系变得尤为重要。在这样一种制度下,对发明能否作出正确恰当的评价就值得怀疑了。
  由于当前个人对科技发明提起的经济赔偿讼诉不断,也引起日本产业界的极大关注。企业一方多认为,为支持本社的发明,会社多投入巨额研究经费,在营业宣传等方面也下了大力气。正是基于企业的努力,科技发明才获得了巨大收益。发明者自身一个人根本无法做到。但基于目前发明者为获得巨额回报而展开的频繁的法律诉讼,许多大手会社正在考虑今后是否就科技发明所涉及的诸如报酬等诸多方面的具体事项与研发者签订一份“ 对价合同”的必要。这虽是一项本着双方相互尊重而提起的一项法规改进措施,但实际运作起来,无论对大企业、还是对科技发明者个人来说都是一项很难办到的事。 (宇默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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