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从《中文导报》陈撰稿人愤指中国人不配民主中清醒过来,又传来游行发起人被判5年徒刑的消息。后者想必基于国内秩序的考虑,但5年刑期还是太离谱了。其实案情仅在于是否申请或得到审批,违反的是程序,但行为内容却是受宪法保护的市民权利。应该说惩治“首恶”的做法无助法制观念的伸张,面对这样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活动过分强调程序,在对照上也会有“五四运动”合法性障碍的争议;聚焦到释法,其代价恐怕无法回绝让法庭直接面对社会正义。这样指摘,理由就在于触法即如触电那样或被击伤、或就此毙命的早期释法原则早已松动,意即受制于时代,法律本身亦不能回绝社会感情。
具体到华人对事件的自省,在类别上前指当然不是惟一。还有的认识是把起因归结成“仇外”教育的,也有电视影像揭示低能者抢先表白与示威全无关系的镜头,甚至《日本新华侨报》因此为旅日华人的处境表示了担忧。在这里还是要强调些承担,进而就是调整看待事物的逻辑。“ 仇外”的课题太大,不是几句话就可讲清的,不过即便此论成立,至少不应把仇日包括进去,也就是说国内的舆论或许受到操纵,但归结到厌日情结一点却完全是民意。批评游行中的过火行为没错,非要提到与“受国际法保护”相抵的高度却是小题大做了,国际公约有对外国驻在机构保护的条例是常识,但在诠释上指向的只是国家行为,既然面对的是群众运动,想要求人群像参加葬礼一样理智则根本不切合实际。
历史早已证明,在对日关系上切忌不切实际的豁达,也无须小市民的伤感。如果期待两国关系正常、且不把对立情结逐代传递下去,首先要做的该是正本清源,在彻底纠正毛周放弃战争赔款方面多展现一些想象力。这样指摘全在于历史情结的纷争、或集中在领土和资源的对立,即使现代也未超越正常国家关系的常态,但类似中日这样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在民间掀起轩然大波却堪称例外。在这里视点会是多元的,不过即便是历史上最对立的国家,在中国也鲜有类似日本这样面对“愤青”的体验。归结到中国,历史屈辱以及尊严至今仍在遭受挑逗该是主因,但淤积在不解情怀里的焦点还是无端放弃战争赔款。实际上,日方的对华概念里已不存在赔款问题,友好条约也为其在对华关系上把自己当成正常国家提供了依据,关键在于中国民众并不认同当年的妥协有正当性。尽管至今基于法理未指条约无效,但有障碍出现且起因归于日本的时候,却很难要求民众像对待正常国家那样表达心态。
对于中国来说,重新检讨战争赔款会碍于大国心态,但在解释上根本不存在法律障碍。首先在于条约的正当性,即毛周决意放弃战争赔款的过程搞的是暗室作业,完全没有兼顾到民意。鉴于问题的利害分布广泛及责任重大,且问题的本质等同于让全国人民做第二次付出,不通过全民表决,在法理上根本无法克服法源正当性的障碍。第二是条约的违法性,即条约生成既未经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也未履行表决,也就是说连国内法都不具备的内容,当然完全不具产生出国际法的效力,这可以为后来的政府拒绝继承或宣布撤废条约提供根据。第三则是藉助国际案例,意即条约合法生成之后一经宣布生效即置身于国际法范畴,但在履行过程中既可根据双方或多方的协议修正,也可按当事国一方的意愿宣布撤回或无效,在理论上系属用国际法调节国家间诸关系的一项主要内容。例如1918年被苏俄政府宣布废除的布雷斯特和约、以及眼下日本为收回北方四岛所做的努力即是如此,尽管在对照上前者坚持拒绝偿还,后者在理论上也涉嫌挑战《波茨坦公告》的规定。
对于日本,因为有毛泽东和周恩来当年的豁达,在对应上坚持国家对国家的立场,把条约的瑕疵解释为中国国内问题。不过于前述有关条约的不正当性和非法性之外,在解释上还要涉及到毛周何以妥协的初衷,也就是说如果眼下严峻的政治关系证明了毛周对日展望的失败,基于放弃战争赔款的前提没有被日方履行,在理论上确有权在追究违约者责任的同时以撤回条约的方式作积极响应。事实是日本本应表现得更坦然一些,既然在历史问题上国内有那么多杂音,既然在法文化里也主张内心安宁,哪怕目的仅在于为了让死去的战犯融入自己的文化,为钓鱼岛、为东海争端、甚至为插手台海问题时能在心理上支撑自己也是正常国家,做主动承担纵令无法重写历史,但至少在价值补偿上有助自己走出历史阴影。由于东西文化上的差异,想让中日间仿照德、法泯却恩仇的模式显然会有重重阻力,不过一了前嫌之后,或是光明磊落的对手,或是基于共同利益的善邻,难道不比眼下暗斗更符合国家尊严!
其实从国际社会的舆论来看,在游行示威方兴之际就有西方媒体发表评论,在敦促日本正确对待历史的同时,也兼代提出了中国必须向日本表明自己到底要求什么。这是否暗示了赔款问题虽不明了,但至少对中日间类似太极拳般的处理方式提出了批评。中国坚持的历史认识于大义上没错,但实际上却很空洞,说穿了就是小泉认可了谁又能保证下届政府的态度不出现变动!国际政治就是现实,现世惟一能够作偿还的只有经济原则这一个尺度。人世间从来没有永远的宽容或忏悔,尤其在战争责任上,即便耶稣的子民迄今也没在历史上留下以原罪为条件而放弃索赔的记录。事实证明,以德报怨的思维方式不外乎自取其辱,奢望对方和自己站在同一历史展望台上只能再次证明自己迂腐!现在的情况是日本人早已厌烦了,中国人的心头之火也已按捺不住,按迄今为止的处理模式再行延续下去,指望中日关系正常化惟一的办法就是令其中一方彻底让步!问题是这可能吗?
客观讲,放弃赔款可归为毛周的擅断,但对一般民众而言,两国关系发展到今天这般地步也是始料未及。截至上世纪70年代末,着眼日本科技的进步,即便历史伤痕也未影响年轻一代对日本的敬意。80年代初,发达国家集团对华技术输出案因日本反对流产,在情感上对中国是个打击,不过西方也感困惑,因为当时从中国获利最丰的恰是日本。没有证据表明民间感情的变化是从这时开始的,但回过头总结,与历史上的军事掠夺对照,虽然不能就此得出经济压榨的结论,却可表明自甲午以来几逾百年,中国从未获得日本方面的相应礼遇。没人否定日本民间以至政界确有众多正义之士存在,但反映在日本对华政策上却是被淹没的;政客反华在一定程度上确是政治做秀,这对中国是否公平姑且不论,由此揭示出的却是潜流里结集的另一种民意。具体来说,即便不把私的政府如何在对华关系上的运作考虑进来,仅就公的政府在日美安保指针重新定义的立场以及“2+2”会谈公开把台湾列入其战略视野来看,问题已不单是对中国的轻视,在比较上也完全可以用“ 欺负”二字来加以定义。
事实是,烙印在普通中国民众认识中的日本,仅就百余年的对华关系史来说至少是以忘恩负义著称的。暂且不计中国在战争赔款问题上的主动让步为何不能打动日方的真感情,仅就战后中国百姓无一例外地收留并养育了仇人遗孤一点,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即便畜牲也不应在意识上再与中国为敌。必须强调,当时的中国刚从日本军国主义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转眼又进入了内战,该是生活上最艰苦的时期,把食物分一半给对方,等同是在死亡在线煎熬自己。报恩,中国从来没这个想法,但也未料会落到政客取宠民间被充当靶标的境地。这是百年弱战的结果,还是中方的善意被抽析成没出息!历史上的失败确被中国视为国耻,却构不成胜者的优异,理由就是积弱太甚,表面维持着统一,实际上却恰如石原所期那样早已四分五裂,莫说面对日本倾国之力,就是面对一个准军事集团也会不堪一击。问题是今天呢,要讲气势,近前的游行就是证据!
显然,以上与抨击国内游行的观点没有太多比照,不过基于笔者近前的调查,这至少与那些主张从两国矛盾焦点看待游行的日本人拉开了差距。比如有同意是日本挑?中国的观点,除靖国神社还谈到了台湾问题;也有人批评日本外交服从的是美国全球战略,而日本政府在亚洲起的只是看门狗作用。对待游行以及零星的过激行为,有人坦承“任何国家受到如此待遇,国民都会有同样的反应。”据此,所谓民族立场确实不易多加强调,但归结到对游行的评判及起因一点,不知对照之下是否会令华裔中持反对观点的那些人汗颜。
与其自省、不如清楚障碍
日期:
05年06月2期
◆ 唐亦农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61/11818
Copyright© 中文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