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地方法院10月30日对该县佐伯市立小学原校长浅利几美(53岁)行贿案做出判决,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3年(检方求刑1年零2个月)。在去年的教师录用考试中,浅利以现金和商品券形式向有关人员行贿,使其长子(26岁)和长女(23岁)得以录用。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共有8人被起诉,其中5人已开始受审,下达判决尚属首例。
审判长宫本孝文宣读的判决理由为“动机方面无需酌情考虑,行贿400万日元性质恶劣”。他还谴责这样的做法“将使国民对大分的教育愈发缺乏信任”。
至于缓刑的理由则是“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分的录用考试过去就存在不法行为”,“不应只让被告一个人背负社会对这类集体舞弊行为的责难”。
判决称,浅利被告和原大分县教委义务教育科参事矢野哲郎(52岁,因行贿罪正在受审)合谋,并在矢野的鼓动下,以答谢名义赠与该科另一参事江藤胜由(52岁,因受贿罪正在受审)商品券100万日元和现金300万日元。
浅利的长子在事件曝光后也被查出有过违规加分,并已于8月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