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环境省公布了“将增加需要收费的可再利用电器垃圾品”的目的方针,预计将从2006年起实行。目前的收费电器垃圾是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电视机这四样,但这四样也常有用户违法丢弃,让政府环境部门很是为难。
《家电再利用法》自2001年4月起施行,每5年重审一次。该法案规定四种电器在作废时需用户缴纳丢弃费,再由电器商店收集,然后由厂家负责进行再利用。这无疑会增加消费者和厂家的负担,因此,不少人擅自将废弃的电视机等电器运到荒山无人处丢弃,使政府的再利用计划很难完美实施。尽管如此,有利于环保的四大件再利用方针还是卓有成效,让政府有了进一步加强再利用的念头。
到目前为止,微波炉和AV音像设备这些属于四大件之外的小电器尚可与一般废弃物一同处理,但今后政府可能会将所有电器都列入“ 再利用”范畴。这对于“ 修理电器不如重新购买”的日本电器业来说,意味着开支将大幅增加,因此有可能会在调整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而对于环保来说,则无疑大有益处。
为环保更新《家电再利用法》 / 丢弃四大件之外电器也需交费
日期:
04年11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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