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仙台地方法院就日本社会普遍关注的一起诉讼作出判决。这起官司的6名原告因接受输血等治疗,感染了C型肝炎,他们要求政府和3家血液制品公司作出总计2亿9700万日元的赔偿。
6名原告分别来自福岛县和山形县,他们相继在1972-1988年间,因接受了血液制剂治疗,感染了C型肝炎。原告方认为,国际权威医疗研究机构此前就已经指出了血液制剂治疗的危险性,但日本政府和制药公司对患者却没有进行必要的说明,故应承担相应责任,要求日本政府和3家公司总计作出近3亿日元的赔偿。
在判决中,仙台地方法院斀窃啤鮨审判长以政府无法预知血液制品的危险性为由,裁定政府无需作出赔偿。斀琴鈌判长还指出,基于制药公司在1987年以前,也并没有意识到血液制品的危险性,故裁定只有2名在1987年4月到1988年2月间感染的原告有资格索赔,但其中一人又不能证明其染病与制药公司的说明不充分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制药公司只需对另外一名原告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