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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环境无价创意 / 蓝光二极管发明者获赔200亿日元
日期: 04年02月1期
  1月30日,东京地裁判决了一宗争议科技发明权的案子。这项被誉为诺贝尔奖级别的发明有关蓝光真空二级管,由该项技术发明人,现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的中村修二教授为原告,要求他过去的工作单位日亚化学工业(德岛县阿南市)支付200亿日元发明费。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与研究设备充盈的大企业所不同,当年中村是在贫弱的研究环境里做出这项发明的,这非常难得,他所做的发明依照其后的发展,有604亿日元的价值。”判决结果是中村教授全面胜诉,日亚化工被命向他支付200亿日元。
  蓝光真空二极管(LED)是将电流转换为光的半导体,被应用在手机和大型银幕等方面,到蓝光被中村教授发明为止,世上已有红光和黄光LED,加上蓝光以后,组成了三原色,因而可以组合变换出各种颜色。这是一项影响半导体业的惊世发明,在发明刚问世时便被誉为诺贝尔奖级别。现在全世界90%的手机都应用了该项技术。中村教授当时所供职的日亚化工于1990年申请该项发明的专利,1993年运用该技术投入生产,实现商品化,并在1997年获专利。蓝光真空二极管一经投入市场,便为日亚化工带来滚滚财源,从1994年到2010年(包括已可确定的到那时的利益)间,销售额将高达1兆2千86亿日元。
  对于中村的发明,当时日亚化工只给了他两万日元的奖赏。2001年时中村起诉原公司,争夺发明权专利。这项官司在去年9月告一段落,法官作了专利属于日亚化工的判决,因为这是中村在该公司在职时的发明,但同时显示中村有权利要求发明的金钱交换价。其后,中村再诉要求原公司支付200亿日元,法官予以全面承认,并指出他的发明应折现为604亿日元。判决以后,日亚化工表示不服,当日便提出要上诉。中村则表示不急于要求法院命被告执行判决,而是打算增加要求金额再次起诉日亚化工。
  日亚方面对判决不服,理由是当初中村刚进公司时,对半导体技术很不熟悉,是在公司里逐渐掌握技术才有机会发明蓝光LED的。但无论日亚如何辩解,该公司因为这项发明而取得了巨额利润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这项判决中村表示欣慰,他在判决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开口便说:“放心了。这是让人(指钻研科技者)鼓起干劲的判决结果。社会不仅对铃木一郎这样有才华的运动员给与高额金钱为奖赏,也给技术研究人员(的才华和成果)以评价。”并认为“这可以给喜欢科学的中小学生一个梦想”。
  日本社会对这项判决基本持赞许态度。政策研究大学院教授隅藏康一这样说:“这是给发明家们打气的判决,从防止如今青少年远离科学这点来说,这也十分有意义”。而反对意见也同时出现,以《科长岛耕作》著名的漫画家认为“我自己觉得这不太合适。发明是在公司的设施里,用公司的钱做出来的。如果出这么个判决,以后公司里的职员动不动就强调哪项合同是自己取得的,很难弄吧?不过,这确实也是有鼓励职员干劲的意义”。
  目前,虽然判决已下,但双方依然争持,日亚化工态度亦很强硬,表示坚决要上诉。一场围绕发明权和发明价值的对峙还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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