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厅练马署16日以违反《东京都迷惑防止条例》的现行犯逮捕了会社员长崎满嫌犯(46岁)。这名“痴汉”被害者网络的代表者,一边申诉自己被指“痴汉”是冤枉的,一边却又恶习难改,因在电车中用具有摄影功能的携带电话拍摄女性的下半身而被当场活逮。
据调查,10日晚上11时许,长崎嫌犯在都营地下铁大江户线的电车中,用携带电话拍摄一名女乘客的裙下风光,被邻座的乘客发觉,当场抓住了他。可是,长崎嫌犯立即将携带电话屏幕上的影像消去,并摔坏了电话机。对於警方的询问,他表示“ 自己喝醉了酒,什堋也不记得了。”
长崎嫌犯曾於1997年10月在电车中对女性犯有“痴汉”行为而被捕过。在一连串的审判中,长崎嫌犯一直坚称冤枉,期间还组织了“痴汉”被害者(被冤指骚扰女性的人)网络,自任代表。去年9月,最高裁却下了长崎嫌犯的上告,维持一审、二审的判决,令他罚款5万日元。
据调查,10日晚上11时许,长崎嫌犯在都营地下铁大江户线的电车中,用携带电话拍摄一名女乘客的裙下风光,被邻座的乘客发觉,当场抓住了他。可是,长崎嫌犯立即将携带电话屏幕上的影像消去,并摔坏了电话机。对於警方的询问,他表示“ 自己喝醉了酒,什堋也不记得了。”
长崎嫌犯曾於1997年10月在电车中对女性犯有“痴汉”行为而被捕过。在一连串的审判中,长崎嫌犯一直坚称冤枉,期间还组织了“痴汉”被害者(被冤指骚扰女性的人)网络,自任代表。去年9月,最高裁却下了长崎嫌犯的上告,维持一审、二审的判决,令他罚款5万日元。